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LGWGLTJ-ZHJDK2024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具体需求:
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结合实际情况,我局拟公开向律师事务所采购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服务。项目主要涉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要求提供该项法律服务的律师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且熟悉行政执法、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服务需求如下:
1.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并协助完成执法文书的草拟、呈批及案卷归档。
2.协助完成国家、省、市、区案卷评查工作。
3.参与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和疑难案件的集体讨论。
4.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和案件调查取证等环节各类问题的咨询解答。
5.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数据统计。
四、采购最高限价(元):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年。
五、采购项目服务期限及续签: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履约评价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最多续签2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补偿费用。
六、投标人的基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律师事务所,且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4.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且有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经历或承办行政诉讼类案件的经验。
5.提供该项法律服务的律师相对固定,能够提供服务一年以上。
七、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五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资质证明:律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律所职业律师不少于10人(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截图证明)、过往同类项目案例、相关资质证明等;
2.详细投标方案;
3.报价单;
4.企业诚信承诺书;
5.企业诚信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317室,收件人:罗小姐,电话0755-28269804。接收文件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7:00。
九、评审方法:我局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报价、方案、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公布合作单位。
十、咨询方式: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监督科,联系人:徐先生,咨询电话 0755-28948331 。
附件:项目评分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22日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具体需求:
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结合实际情况,我局拟公开向律师事务所采购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服务。项目主要涉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要求提供该项法律服务的律师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且熟悉行政执法、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服务需求如下:
1.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并协助完成执法文书的草拟、呈批及案卷归档。
2.协助完成国家、省、市、区案卷评查工作。
3.参与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和疑难案件的集体讨论。
4.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和案件调查取证等环节各类问题的咨询解答。
5.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数据统计。
四、采购最高限价(元):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年。
五、采购项目服务期限及续签: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履约评价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最多续签2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补偿费用。
六、投标人的基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律师事务所,且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4.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且有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经历或承办行政诉讼类案件的经验。
5.提供该项法律服务的律师相对固定,能够提供服务一年以上。
七、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五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资质证明:律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律所职业律师不少于10人(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截图证明)、过往同类项目案例、相关资质证明等;
2.详细投标方案;
3.报价单;
4.企业诚信承诺书;
5.企业诚信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317室,收件人:罗小姐,电话0755-28269804。接收文件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7:00。
九、评审方法:我局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报价、方案、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公布合作单位。
十、咨询方式: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监督科,联系人:徐先生,咨询电话 0755-28948331 。
附件:项目评分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