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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果详细(202403000044)----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结果详细(202403000044)---- 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购单主题: 广晟科创大厦停车场增加完善设施 申购单位: 深圳红桂分公司
申购备注: 1. 中标供应商3天内送货上门,不接受分批送货,含运费。2.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 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红桂分公司,纳税编号: 91440300MA5GC83E13,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松园社区红桂路2068号红桂大厦西侧709 ,电 话: 0755-25566595,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深圳红桂支行,账 号:9550 8802 2225 7600 160。3.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报价类型 售后服务
广晟科创大厦停车场增加完善设施 1 国内含税价/人民币
规格 广晟科创大厦停车场增加完善设施需求 一、停车场基本情况: 广晟科创大厦停车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广晟科创大厦(负一至负四层),共计283个车位,车库平面图详见附件2。 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54-2020《停车库(场)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广晟科创大厦地下停车场需进行停车库(场)交通设施的完善,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尺寸规格 1 禁停网格线 ㎡ 350 线宽15cm 2 无障碍车位 个 17 3600X5000mm 3 人行斑马线 米 290 线宽30cm 4 车道线 米 3600 线宽15cm 5 导向箭头 个 65 长度3m 6 车位导向三角形 个 283 边长300mm 7 新能源车位标志 个 32 800X800mm 8 无障碍车位标志牌 块 17 600X600mm 9 坡道导向标指示牌 块 160 1200*300mm 10 禁止驶入牌 块 25 φ600mm 11 直行指示牌 块 7 12 转弯指示牌(左右+直) 块 36 13 掉头指示牌 块 6 14 出口指示牌(左右直) 块 30 600*400mm 15 楼梯指示牌 块 12 16 电梯指示牌 块 12 17 地下(二三四)层指示牌 块 12 18 标志牌悬牌吊架 个 157 600x300mm 19 防撞柱 根 20 φ89*750mm 20 护墙角 条 780 800X200X6mm 21 车轮定位器 个 566 560x160x100mm 22 橡胶减速带 米 150 500X300X35mm 23 广角镜 个 17 φ800mm 24 进出口龙门牌 块 2 4000*900*1.2mm 25 限高杆 根 1 直径1.2寸,长3m 26 其他零星修补 以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54-2020《停车库(场)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为准 二、停车场设施完善工程报价:工程报价请按总价报价。合同总额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1、停车场设施完善工程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中标方在施工完成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交通运输局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工程费用总金额的95%,即¥ 元整。剩余5%即¥ 元整待质保期满壹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方。 3、中标方账号信息如下(银行转账须填写): 开户行: 账户名: 银行账号: 4、招标方开票信息如下: 开户行:广发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账户名: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红桂分公司 银行账户:9550880222257600160 三、施工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广晟科创大厦 四、施工时长:期限为10天, 五、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申请验收,中标方必须确保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项目的验收,招标方无条件要求中标方返工处理至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六、中标方责任: 1、根据招标方指定的部位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工程的保质期壹年。在保修期内,如果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中标方应对3日内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工作人员由中标方委派,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5、关于工期的约定 5.1招标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中标方同意,并支付中标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5.2因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动工、影响工期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工期。 5.3因中标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5.4因设计变更或非中标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中标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招标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招标方将不接受中标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招标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6、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6.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6.2.1中标方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方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二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6.2.2中标方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中标方未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中标方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中标方承担,合同价不会因中标方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 6.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6.3.1本合同属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干。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 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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