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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输变电物资储检配基地(勘察设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E3502110201116320001 (招标编号)的 李林输变电物资储检配基地(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内资)(集发展备案【2024】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其中,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李林输变电物资储检配基地(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原220kV李林变电站旧址 ;
2.3. 工程建设规模: 在本期改扩建区域范围内新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4993平方米,其中批复新建建筑面积8980平方米,室外料棚面积约6013平方米。新建两栋建筑,分别是检测中心用房和物资库房。其中检测中心用房建筑面积约3460㎡,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水泵房),物资库房建筑面积约5520㎡,主要功能为变电物资及厦门地区灾备电力物资的检修、储藏、配送、管理等。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为17483平方米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512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254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2、工程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海绵设计、绿建三星、近零能耗设计、近零碳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面积测绘、专家论证(包括组织论证及费用)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等;3、专项咨询:绿建三星、近零能耗专项咨询及标识认证;4、BIM全过程技术服务 。
2.6.2. 内容: 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施工过程服务;完成岩土工程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需要的方案论证等)及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工程勘察要求专篇。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含室内精装修)、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设计、专项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主体建筑、结构、安装(含水暖电专业,含10kV高压配电室)、室内精装修、室内管线综合、电梯、钢结构(含详图设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构架、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含详图设计)、通风和空调系统、智能化(含中央BA系统及三维可视化展示系统开发要求、停车系统、楼宇能耗监测、安防、电梯五方通话、光储充一体化系统开发要求及专项设计配合等)、通信配套(含说明文件,并审图通过)、三网合一(含审图通过)、标志标识系统(含地下室)、环境景观设计、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给排水系统、抗震支架设计、装配式结构围护结构深化设计、建筑外饰面分色图与指导施工图模型、节能设计、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含氡检测,并配合至认证通过)、低碳建筑设计 专业工程。
2.6.3. 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运维阶段。【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待定 年 待定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联合体:①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具体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0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1 00:00:00 至 2024-05-24 10:15: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厦门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交经担保保证人电子签章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电子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4-05-24 10:15: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254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990379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
邮编: 361100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5922266011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
邮编: 361011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592-5138787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0000005166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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