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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工委党校项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业主单位: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16 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06 09:30

新区工委党校项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工委党校项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
2.1.2建设规模:
容东人力资源产业园B栋1-2层和A栋多功能厅(共2973平米)作为工委党校临时校舍,经简单施工改造后满足办学需要。
2.1.3投资估算:约193.804183万元。
2.1.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总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有关室内硬装、电气、暖通、给排水、设备安装、标识系统设计深化及施工等所有图纸和清单列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1)、2)业绩:1)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2)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若投标人所附一个合同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即视为该合同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业绩。②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要求,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③公共建筑: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医疗建筑等。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设置1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③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的修改)v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aa.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ab.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项修改为本条)ac.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以上t、u、v、w、x、y、z、aa、ab与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t、u、v、w、x、y、z、aa、ab条要求为准。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3.1.4、3.1.5、3.1.6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且牵头人为主要施工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并委派项目经理;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6 00:00至2024-06-06 09:29(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6 09:30,地点为 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开启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 投标/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信箱:1805571172@qq.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home)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张市路57号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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