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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a7f8abbd-51cb-4bfb-8504-34a872880339
资金来源: 国资 30.0% 自筹 70.0% 贷款 % 外资 % a7f8abbd-51cb-4bfb-8504-34a872880339
建设规模: 40584.491290万元a7f8abbd-51cb-4bfb-8504-34a87288033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08 11: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梁河县水利局 0692-6161155;综合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692-6168133;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11时30分至2024年03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梁河县湾中河水库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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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100202400072001001
标段名称: 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01 09:00
开标地点: 梁河县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0584.4912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建设地点:梁河县芒东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湾中河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组成。拦河坝坝型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顶高程1174.60米,最大坝高为86.6米,坝顶长290.717米,坝顶宽度10米。溢洪道布置在大坝左岸,为有闸控制开敞式布置,全长514.175米。控制段堰型为驼峰堰,堰宽4.0米,堰顶高程为1167.00米,最大泄洪能力为111.4立方米每秒。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布置于左岸,全长837.005米,输水设计流量2.898立方米每秒,放空最大流量7.5立方米每秒。灌区输水管从输水放空隧洞出口输水管闸阀后取水,主管全长12.569千米,设计流量1.84—0.77立方米每秒。 本次招标规模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0元。 2.4计划工期:1126日历天(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7个月,其中包含主体工程施工期35个月、工程完建期2个月,总工期以导流输水隧洞完工并具备过流条件起算),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的施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拦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供电工程、上坝道路工程、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出口闸阀室道路工程、水库安全监测、房屋建筑工程、输水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一次部分、电气二次部分)、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中库底清理及复垦工程,工程竣工后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以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112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附无在建承诺书)。
业绩要求:
其他: 3.1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附无在建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3.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水安B证与建造师证须为同一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2023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当前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书); 3.8.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3.8.3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以往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中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不良履约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3.8.4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书); 3.8.5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应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中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6廉政自律承诺:承诺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廉洁自律、拒绝商业贿赂(提供承诺书)。 3.9其他要求: 3.9.1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附相关承诺; 3.9.2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和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水建管〔2018〕2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应包括市场主体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资历、能力状况、代表业绩等信息。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或项目法人通过其他方式查询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信息的,将否决其投标,上报水行政监督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9.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10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9.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0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07 21:52:4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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