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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5-08 11: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5-11 11:00:00
公示发布时间 2024-05-08 09:47:31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5次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301-440608-04-01-490123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15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主: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新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9.75,技术明标得分:14.60分,资信标得分:20.00分,经济标得分:65.15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楹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9.48,技术明标得分:14.00分,资信标得分:20.00分,经济标得分:65.48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新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2(元)
质量承诺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工期(交货期)
633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曾剑锋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1.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粤1442006200805403;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04)0016312; 3.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0800101097058号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1.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D244024468;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16482 2.广东新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D244450966;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1]053114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楹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39592696.59(元)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执行。
工期(交货期)
6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梁东荣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1.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粤1502013201410228;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17)0007101; 3.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0901059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1.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D144018739;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26992 2.广东楹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D244648558;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15155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禅城校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7-8202564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公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88620868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1时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5月11日 11时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交易编码:GC2023(GM)WZ0095 2.工期:定额工期:633日历天,计划工期:633日历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楹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ar
  • 附件名称 2

    主: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新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ar
  • 附件名称 3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5次公示).pdf
  • 附件名称 4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5次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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