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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的公告—《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项目》、《年增产30000吨风力发电机零部件及9000吨工装技改扩能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的公告—《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项目》、《年增产30000吨风力发电机零部件及9000吨工装技改扩能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项目
江阴市璜土镇常工业园工业集中区内镇澄路3456-2号
江苏法尔胜纤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江苏法尔胜纤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法尔胜集团子公司,法尔胜泓昇集团前期承担国家揭榜挂帅项目。江苏法尔胜纤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租用江苏法尔胜路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璜土镇澄常工业园工业集中区内镇澄路3456-2号的厂房1000平方米(江苏法尔胜路桥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纤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均为法尔胜泓昇集团子公司),购置国产碳纤维复合材料筋生产线4条(其中包括1条试验生产线)。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生产成本,本项目设置一条试验线,试验线与生产线工艺相同,规模不同。试验线与生产线设置在同一生产车间内,共用公辅设施。试验线是指在正式量产之前的小规模生产过程测试,这一过程主要是对产品工艺、自动化设备参数等进行线上验证,用于排除生产中产品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缺陷。生产设备主要包含放线纱架、浸胶槽、成型模具、制肋缠绕机、烘箱、退绕机、牵引机等。项目投产后,年产碳纤维复合材料筋产品252吨。本项目产品主要适用于桥梁缆索。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浸渍、模具预成型、缠绕尼龙带以及加热固化工段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酒精清理浸胶槽和模具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澄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西横河。接管标准pH、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碳纤维复合材料筋生产线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尼龙带(HW49 900-041-49)、废塑料薄膜(HW49 900-041-49)、废抹布(HW49 900-041-49)、废机油(HW08 900-249-08)、废机油桶(HW08 900-249-08)、废环氧树脂固化剂(HW13 900-014-13)、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废包装桶(HW49 900-041-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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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增产30000吨风力发电机零部件及9000吨工装技改扩能项目
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阴市利港街道江市路28号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锡澄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的自有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埋弧焊机、磁座式攻丝机、十米数控车床等国产设备110台(套),对镇澄路厂区现有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生产工艺进行技改,增加热处理、喷涂等工艺,并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增产15000吨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同时,公司利用江阴市利港街道江市路28号的自有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喷锌机、防爆型喷涂机器人、固瑞克喷漆系统等国产设备48台(套),对江市路厂区现有风力发电机零部件进行扩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增产15000吨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另外,为避免产品在厂内转移存放及运输过程中受到磨损,需要使用一些工装进行辅助支撑,工装件随产品一同销售。工装使用前需进行喷涂作业达到一定防腐及美观作用,项目建成后,镇澄路厂区及江市路厂区可形成各4500吨/年工装的生产能力。
1、大气:①本项目镇澄路厂区废气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喷锌、铝、锌铝合金工序产生的粉尘、调漆、喷漆、固化、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文丘里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1)达标排放,喷锌、铝、锌铝合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文丘里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FQ-2、FQ-3)达标排放,调漆、喷漆、固化、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漆雾毡+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FQ-4)达标排放,下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5)达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文丘里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FQ-6、FQ-7)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甲苯、酚类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有组织排放的漆雾、挥发性有机物、乙苯、苯系物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有组织排放的烟尘、SO2、NOX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其他工序未被捕集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酚类、乙苯和苯系物均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使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排放限值要求。②本项目江市路厂区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喷锌、铝、锌铝合金工序产生的粉尘、调漆、喷漆、固化、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文丘里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FQ-1、FQ-2)达标排放,喷锌、铝、锌铝合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文丘里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FQ-5、FQ-6)达标排放,调漆、喷漆、固化、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漆雾毡+喷淋+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8)达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文丘里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FQ-9、FQ-10)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甲苯、酚类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有组织排放的漆雾、挥发性有机物、乙苯、苯系物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其他工序未被捕集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酚类、乙苯和苯系物均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使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排放限值要求。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镇澄路厂区无废水排放,江市路厂区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西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金属废料、废砂轮片、金属废屑、焊渣、金属氧化皮、废钢丸、废渣、废包装材料、滤尘、滤芯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乳化液、废沸石、含油金属屑、漆渣、废稀释剂、废包装材料、废漆雾毡、废机油、废抹布,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

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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