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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线桥改造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G3012K1424+750
E6500003901005462001001
2024G3012K1424+750
/ /
(001)
;
2024G3012K1424+750
1
(0012024G3012K1424+750
) ;
2024 05 16 10 00 2024 06 05 19 00
2024 06 06 11 00
2024 06 06 1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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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188544@qq.com
2 A505

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⑦(签名)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喀什公路管理局 2024 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 处跨
线桥改造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 处跨
线桥改造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 2024 年危旧桥
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 处跨线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公养
护(2024〕55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喀什公路管理局。资金来自政府还贷二级
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公路养护计划普通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资金。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G3012线 K1424+750 处跨线桥建成于2012年,桥梁全长94.6
2m,桥面宽度为8.5m;上部结构为 4-20m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
为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U 型桥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I级。
本项目采用同步顶升技术,对原墩(台)周围土层进行加固,并形成钢支撑反力
基础,在钢支撑与钢分配梁之间安装顶顶升系统通过电脑同步控制,采用“同步
顶升,逐级到位”的控制,整体顶升的方法来实现抬高桥梁标高,顶升到位后对
桥墩盖梁和桥台盖梁进行局部整体加高50cm,改造完成后安装支座并浇筑垫石,
满足强度要求后拆除支撑下方垫层,将上部荷载从顶升支撑转移到墩(台)上,
再进行切除第三孔桥面铺装、更换损坏1块中板、1块边板,对桥梁引道进行整
体按照设计纵坡进行加高并与两侧桥台进行顺接,重新铺筑引道结构层及交通沿
线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462001001
标段(包)名称: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
+750 处跨线桥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桥梁(维修、加固)、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
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路基路
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


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
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到2024年6月5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入口https://ggzy.xinjiang gov.cn TPBidder/),通过网上
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1时00分
2.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
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
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活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11时0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投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
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应遵守“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
iang.gov.cn/xinjiangggzyl)相关规定。
(1)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法人用户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 o
(2)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通过“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并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电子保函(如需要)。


(3)不见面电子开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
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且在规定的时间
内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
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活动。
(4)投标人可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交易流程相关帮助信息。
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
400-998-0000),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
预备会。
3.计划工期:2024年6月15日开工,2024年9月15日完工,总工期92日
历天。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e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
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26号
0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喀什公路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 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 全设施养护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补充规定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2.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应为交通运输部监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实 施之前颁发的证书或原《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不予认可。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 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补充规定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至少完成过一座单孔跨径≥20米且桥梁总长≥80米桥梁(新建或改建) 施工业绩。

注:1.“近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补充规定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附录4以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不得存在
的不良状况和不良信用逐一作出响应,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补充规定提交相关资格审
查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数量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 经理1(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 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指目前未在 格证书(B类); 其他项目上任 (4)至少担任过一座单孔跨径≥20米且桥梁总长≥80米桥 职,或虽在其 梁(新建或改建)的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 他项目上任职 但本项目中标
项目 总工人。 1 格证书(B类);(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后能够从该项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目撤离) (3)至少担任过一座单孔跨径≥20米且桥梁总长≥80米桥 梁(新建或改建)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补充规定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提交资格审查
资料。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
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方法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的投标人优先; 人: 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前述(1)、(2)、(3)修改并细化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

标有效期;
2.1.1 响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2.1.3 应

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出具的保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 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 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
资 格 评 2. 1. 2 审 标 准的投标报价、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1)投标人营业执照查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具备有效的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备案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2.2.3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 准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一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 审的投标人 评审 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

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因 素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1分 值
施工组 织设计主要工程 项目的施 工方案、 方法与技 术措施 工期保证 体系及保a.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 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 施)基本全面、比较合理的,得9~9.5分; 10 b.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 分 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 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的 得9.6~10.0分。 a.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能够辩证的与质量 和工程项目特点相吻合,安全与项目特点有机结合 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9~9.5分;
2. 2.2(1)40.00证措施 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 及保证措10 分 10 明确,得9~9.5分; 分 b.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能够充分研判工程项目 的特点,能够与质量、安全有效的统一统筹、建立 健全工期保证措施,得9.6~10.0分。 a.在满足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 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比较健全,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比较完善,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较 b.在满足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
施 项目风险 预测与防 范,事故 应急预案10 分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 生产保证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明确,得 9.6~10.0分。 a.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基本 完整的,得9~9.5分; b.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内容 全面、合理可行的,得9.6~10.0分。



2. 2.2(2)主要人 30.00 员 分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 与业绩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与业绩15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的,得15分。
15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的,得15分。
其 他 2.2.3(3) 因 素施 工 15分 业 绩 履 约 15 分 信 誉施工业绩 履约信誉15 分 15 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3.5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 上,近5年每增加一座单孔跨径≥20米且桥梁总长 ≥80米桥梁(新建或改建)施工业绩,得0.5分; (3)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 上,近5年每增加一座单孔跨径≥20米且桥梁总长 ≥80米桥梁(采用同步顶升技术)施工业绩,得1 分。 若同一业绩能够同时满足(2)(3)项业绩要求的, 则该业绩可分别认定加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基本要求 的,得14.5分。 (2)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 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管理的若干意见》(新交发(2016)34号)、关于 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 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3号)等规定计 算,即以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2022、2021、2020 年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施工 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 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X0.5+y2X0.3+y3X0.2 式中:Y一一信用评价得分; yl一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 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2一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一年度公布 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3一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上年度公布 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AA级为0.5 分,A级为0.3分,B级不加(减)分,C级减0.4 分,D级减3分。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具有国务院有关部 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



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
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
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等级对待。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区内及外省公路施
工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其等
级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企
业注册地省区级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
录,可按B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
程度按C级及以下对待。
注: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
信用评价结果中同时具有基本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
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时,采用其信用评价分数低的
结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正文中第1条补充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
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施工业绩、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
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
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
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
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
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
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
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
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
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
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
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
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
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
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
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
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
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
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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