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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水务局万源市李家梁水库工程枢纽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7812024000007
二、项目名称:万源市李家梁水库工程枢纽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力合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群兴东路152号 433,8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力合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万源市李家梁水库工程枢纽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1、服务内容1.1承担万源市李家梁水库工程枢纽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制定质量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并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审核通过;按照批复的检测计划和采购人要求开展日常检测工作。1.2建立本项目检测组织机构,自行配置满足本工程试验检测所需合格的、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并承担相应费用。1.3负责试验所用设备管理、运行与维护,自行办理并承担计量认证、试验仪器及工具的率定等事宜。1.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文件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和水工建筑物尺寸)的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抽检;检测内容、检测数量、工作流程及检测报告应符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的要求;实体检测中,所有检测项目应按相关规范及设计单位要求进行检测;其他未尽事宜及各工程检测单元划分、检测方法及测区布置和数量应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执行。1.5提供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或标段)、合同工程及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所需的试验检测成果和资料,向采购人、质量监督机构或验收专家组提供试验检测专题分析报告。1.6负责试验检测资料、档案的管理,按时提交试验检测月报、年报,并分年度、分部位汇编检测成果资料。1.7在检测过程中,若需完成该项目除水利行业类检测资质以外的其他原材料、构(部)件及实体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抽检工作时,供应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招标)检测费用中,不另附加费用,供应商必须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检测方法及程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有设计变更,检测机构应承担设计变更后的检测任务,检测单位不得以设计变更为由,增加检测费用(重大设计变更除外)。
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进行现场试验及室内取样试验、成果分析计算及成果报告编写等,供应商应根据施工强度及检测工作强度增派相应检测人员,以满足检测需要。供应商应建立检测台账、不合格台账、取样送样、报告收发及试验时间、出具报告时间等相关制度,并应符合相关规范。
2技术要求: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应符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2、633、635—2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土工试验规程》(GB/T50123-2019)、《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T352-2020)、《水利工程土石坝施工质量第三方检测规范》(DB51/T2202—2016)及相关水利技术标准、规程、规范。3成果要求:(1)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按时交付合格的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文件的质量负责;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2)提供检测成果资料纸质文件 4 套,电子文档1套。(3)检测时负责现场影像及资料收集。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水电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5 保密要求: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相应损失。
6 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安全要求:本项目自成交供应商成交之日起至提交成果完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成交供应商将负责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成交供应商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90日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433,8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天魏(采购人代表)、蒋本桥、何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本项目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2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源市水务局
地址:万源市太平镇驮山北路19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9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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