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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苏州高新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RHZH2023-N-C-023)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H2023-N-C-023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陆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二、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人防办关于做好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防传发〔2022〕36号)、《苏州市人防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人防[2022]5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苏州高新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在项目规划条件中明确人防指标,更好落实苏州市人防专项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的详细规划相对接,实现人防工程的精细化管控,优化空间布局,落实精准防护。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苏州市高新区行政区全域,陆域面积约223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规划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3、项目编制要求
规划编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苏州市高新区城市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背景、编制原则、编制依据进行分析,确定技术路线与规划目标,落实苏州市人民防空规划高新分区规划指标,提出各项人防工程(人防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人防配套工程等)的配建要求,对人防工程配建指标体系优化,确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规模、人防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明确人防警报设施的设置要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互联互通控制要求等内容。供应商应对省市人防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与研究,编制方案符合苏州市高新区下一步项目招引与地块出让的要求。
4、项目服务要求
4.1摸清现状
摸清高新区各类工程现状建设情况,包括已建、在建、立项的各类工程。分析现状人防工程的空间分布特征、建设型式、工程结构特征、人均建设情况等,总结现状工程建设问题。
4.2梳理控规情况与分析用地潜力
梳理高新区现有控规信息,包括各地块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规划人口等。依据控规规划情况、已批地块情况和影像情况分析用地潜力,筛选人防建设可利用地块,确保人防控规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紧密衔接,保障规划可实施性。
4.3落实《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21-2035)》规划指标
落实《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21-2035)》中对高新区提出的指标要求,统筹并落实各类人防设施(包括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人防疏散设施、警报设施等),因地制宜细化高新区各片区的人防工程具体指标,明确公共人防工程规模、位置、功能等指标。
4.4明确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要求
依据重要经济目标的类别和等级,结合《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21-2035)》相关指标要求,分析其毁伤影响范围,提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要求和防护措施,明确重要经济目标周边区域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4.5调结构、补短板,优化布局
综合考虑国家战略方针、现代战争特点,结合苏州市高新区城市地理环境、城市重点目标和重要经济目标及人口分布等情况,对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疏散设施与人防工程的布局、战时可用作人防设施的城市普通地下空间布局等作出统一规划,调结构、补短板、强弱项,优化人防设施布局。
4.6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人防规划编制体系
充分与苏州市高新区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对接,构建“市域—街道/镇—单元—地块”四级规划传导体系,进一步细化人防设施布局,结合存量挖掘和增量开发,充分考虑战时和平时使用需求,对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结构布局、体系配套,以及配合人防设施体系的管理与保障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
4.7 落实“多规合一”,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将《控规》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等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与城市地下空间、综合交通、综合管廊、抗震防灾、消防、绿地系统、医疗、教育等专项规划同步运用,便于综合分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停车位布局、应急避难场所、交通流线组织、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等因素,科学系统规划城市人防工程建设指标。
4.8纳入“一张图”管理
规划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支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融入高新区统一信息管理平台,打通人防工程全周期运营壁垒,加强人防工程信息化管理。
4.9规划维护和落实
规划报批之后,供应商自报批之日起,继续免费维护一年,协助甲方人防项目审批、专家论证等。
4.10规划成果形式
4.10.1 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
4.10.2 搜集的基础资料应尽可能完整、准确、可靠,论证应充分,结论应科学合理;
4.10.3 项目成果包含纸质文件和相应的电子文件:
(1)文字部分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图则;
(2)图纸部分包括:人防工程现状图、防护片区划分引导图、指挥工程规划图、医疗救护队工程规划图、防空专业队工程规划图、人员掩蔽工程规划图、人防配套工程规划图、人防近期规划图、分单元规划图则等。
(3)电子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pdf、word),图纸(jpg、cad、矢量图)、汇报文件(ppt),符合通用 GIS 数据库格式要求的数据文件。
4.1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对涉及采购人项目的技术成果实施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
5、时间进度要求
2023年12月底完成中间成果编制,2024年3月前完成最终成果并论证通过,4月前协助采购方完成报批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2.地点: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自行获取;
3.方式:
3.1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3.2申领CA证书: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采购文件页面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加密并上传。
3.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文采购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7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2026988069、864274166、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建议响应单位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份,用于后期卷宗留存。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1、0512-6875133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入口三楼31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12-68083666(传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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