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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高邮市县道日常养护项目施工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2025年高邮市县道日常养护项目施工项目
2024-2025RCYH-L1、2024-2025RCYH-L2、2024-2025RCYH-L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高邮市县道日常养护项目施工项目已由高邮市交通运输局以/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 由/以 /批 准 , 项 目 业 主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 自省补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高邮市县道公路养护里程计 372.376 公里(其中:一标段 134.77 公里;二标段 102.12公里;三标段 135.486 公里),养护期二年。本次招标拟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清单。
2.2 招标内容
1、县道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小修。
(1)具体设施:①路基:路肩、边坡、排水设施、防护及支挡结构、涵洞;②路面:沥 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③桥梁; ④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沿结设施; ⑤绿化:浇水、修剪、虫害防治。
(2)应急养护工程:水灾、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等。
(3)其它工作:交通量调查、公交站台或站牌(巡查、清理、修缮、维护)、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等。
2.3 工期
计划工期:729日历天,2024年06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日常养护类,特情处置无缺陷责任期;小修保养工程类,缺陷责任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或联合体合计)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①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公路养护作业(桥梁)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资质。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承担过县道及以上单项合同100公里及以上公路的日常养护(不含预防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及其他养护改善工程)业绩,且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预约(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 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填报《投标报表》并导入投标文件中。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 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 《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高邮市秦邮路 132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顺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号408室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18205142808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 “预约管理”— “搜索”核 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 2024 年 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7 日 23 时 59 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自行下载。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1 日上午 09 时 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 997 号)开标一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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