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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备注:以上第2.1条和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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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2年和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并加盖公章】3、资质数量情况(10分):投标人独立主承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这三类直融产品资质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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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家供应商(含联合体形式)作为本次中期票据承销服务机构,供应商由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独立主承销资格的机构参与采购活动,负责全面统筹本次中期票据的申报、发行簿记等工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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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为券商的需具备一般主承销商资格,券商单独参与本项目须具备银行间独立主承销商资格。3.2资质要求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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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发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主承销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业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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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资质(被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其法人须具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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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作为独立主承销商或牵头主承销商成功承销私募公司债券的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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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比选申请人为独立主承时应具备对应标段债券的主承销商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3、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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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3)投标人须能独立主承销交易商协会产品(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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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3)投标人须能独立主承销交易商协会产品(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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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发行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作为独立主承销商或牵头主承销商为非金融企业发行1年期及以上且单期发行规模及实际承销规模均超过7亿的公司债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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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②券商类征选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相关牌照或资质”评审项。否决原因:征选申请文件中无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相关牌照或资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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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是指:发行中期票据承销业绩,投标人须为独立主承或牵头主承;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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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相关牌照或资质。2、业绩要求:2020年09月30日至2023年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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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经营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发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作为独立主承销商或牵头主承销商为非金融企业发行1年期及以上且单期发行规模及实际承销规模均超过7亿的私募公司债券业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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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取得总行唯一书面授权);3.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发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主承销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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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采购的主承销商,供应商由具有交易所债券市场独立主承销资格的机构独立参与采购活动,负责全面统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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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比选申请人为独立主承时应具备对应标段债券的主承销商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3、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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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家供应商(含联合体形式)作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采购的主承销商,供应商由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独立主承销资格的机构独立参与采购活动,负责全面统筹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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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为券商的需具备A类主承销商资格,券商单独参与本项目须具备银行间独立主承销商资格。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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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经营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发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作为独立主承销商或牵头主承销商为非金融企业发行1年期及以上且单期发行规模及实际承销规模均超过10亿的私募公司债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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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至少有一方)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业务资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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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为投标牵头人)加盖公章。若响应人采用一家券商方式投标并成交,但成交券商不具有银行间市场独立主承销资质的,则可以选定一家银行共同主承,该银行需具有银行间市场A类主承销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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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采购的主承销商,供应商由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独立主承销资格的机构独立参与采购活动,负责全面统筹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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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提供证监局下发的2022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并加盖公章】3、资质数量情况:投标人独立主承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这三类直融产品资质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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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家供应商(含联合体形式)作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采购的主承销商,供应商由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独立主承销资格的机构独立参与采购活动,负责全面统筹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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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家供应商(含联合体形式)作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采购的主承销商,供应商由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独立主承销资格的机构独立参与采购活动,负责全面统筹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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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为投标牵头人)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采用一家券商方式投标并中标,但中标券商不具有银行间市场独立主承销资质的,则可以选定一家银行共同主承,该银行需具有银行间市场A类主承销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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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取得总行唯一书面授权);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发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主承销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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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发行起始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主承销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业绩。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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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角美城发AA+主体评级的资产整合事项及符合债券融资的基本要求。并在后续担任角美城发50亿债券融资的独立主承销商。具体采购标的如下: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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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行人属地推迟或取消发行的公司债券只数-针对“2020-2022年度,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独立主承销与联席主承销)承销的公司债券推迟或取消发行的只数”需提供投标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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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资格;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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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违法行为。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中标的供应商有权推荐具有独立主承销资质的银行共同承销本次债券或选择独立承销本次债券。五、获取磋商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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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具有独立主承销商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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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具有独立主承销商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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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具有独立主承销商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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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具有独立主承销商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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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具有独立主承销商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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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符合开展承销业务的地区范围要求;3.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独立主承销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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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本次短期融资券采购的主承销商,供应商由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独立主承销资格的机构独立参与采购活动,负责全面统筹本次短期融资券的申报、发行簿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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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获批文,招标人有权终止承销协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独立主承销商或牵头主承销商须为具有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若为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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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符合开展承销业务的地区范围要求;3.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独立主承销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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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获批文,招标人有权终止承销协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独立主承销商或牵头主承销商须为具有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若为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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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发行起始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主承销中期票据发行业绩。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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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发行起始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主承销中期票据发行业绩。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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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为主体评级AA级的区县级平台企业承销发行(独立主承销或联合主承销均可)的期限为3年期及以上的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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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响应人为券商的需具备A类主承销商资格,券商单独参与本项目须具备银行间独立主承销商资格。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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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协议终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单体投标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独立主承销商或牵头主承销商须为具有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若为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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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并加盖公章】3、资质数量情况:投标人独立主承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这三类直融产品资质数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