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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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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笨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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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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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弄虚作假违规违法行为(提供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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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2.5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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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7.投标人须承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行贿受贿违法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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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未出现安全、环保事故,未出现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经营诚信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对此进行承诺);被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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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5)辖内失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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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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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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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等。(六)违规向相关企业、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业务投诉电话:0531-81780027业务投诉邮箱:SDHBZBCGB@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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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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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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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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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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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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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行为记录;(3)、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产品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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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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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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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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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自行承诺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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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2年内没有安全方面事故或投诉,近2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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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年(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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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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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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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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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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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或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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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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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二)框架协议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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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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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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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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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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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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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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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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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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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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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6月11日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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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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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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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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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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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再次将该资产包中不良资产对外转让,不通过暴力催收不良贷款,不委托由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7.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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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不得再次将该资产转让给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严禁暴力催收不良贷款,严禁委托有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风险提示:竞买不良资产债权标的,有可能获得较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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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6月11日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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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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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在招标活动中向投标人询问招标报价,投标人也不得向招标人咨询其他厂家报价,如发现上诉违法行为,我司将对其严肃处理,永久取消投标资格,如遇我司工作人人员向投标人询问招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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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