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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常见的招标采购方式介绍

文/剑鱼君
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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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众所周知,招投标的方式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其实不止这两种,在日常常见的招投标活动中,一共有五种方式是经常会遇到的,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

众所周知,招投标的方式可以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其实不止这两种,在日常常见的招投标活动中,一共有五种方式是经常会遇到的,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接下来一起看一下: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

首先是具有特殊性,换句话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其次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当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采用招标的方式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首先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其次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最后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五、询价采购。询价顾名思义即采取询问供应商价格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它一般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剑鱼招标订阅友情提醒:如果以上五种方式都无法符合招标的需求,那么如果需要采取其他的方式进行,则需要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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