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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国家法定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最新公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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