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最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有何不良后果?

文/剑鱼标讯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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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所谓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法。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所谓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法。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别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同时,它简便易行,使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


最低价中标如果执行的不合理,很容易变成恶意低价中标产生以下后果:


1.低价低质


2.出现“烂尾”工程


3.低标价高结算


4采购成本低,维护成本高


5.恶意转包、拖欠分包工程款 


6.扰乱招投标市场


但低价中标,一定是恶意低价嘛?低价就一定低质嘛?企业的成本本身很难定义,尤其是在新型经济模式下,更难有效地界定是否低于成本。会计成本与机会成本的差异非常大,只有企业家、企业的管理者才能统筹考虑更长远、更模糊、更潜在的收益与成本,并做出判断。


所以低价是一柄双刃剑,有的企业会在低价标准的趋势下,精益求精,加强企业管理,使用新技术减少成本降低价格;也有的企业为了一时利益,恶意报低价,后期使用不合法合规的手段扰乱招投标市场。针对政府采购过程中低价竞标的问题,是否合适有效,要针对具体案例实际分析,需要评审委员会专业的分析,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