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结果有误,需要重新公示吗?

文/剑鱼标讯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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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根据招法相关规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根据招法相关规定,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报价、工期、资格能力条件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以及评标情况等等。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作用在于向包括投标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内的社会公众告知评标结果,是遵循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原则的表现,也是保障社会公众监督权、知情权和相关方救济权益的必要举措,投标人及利害关系人对于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这也正是10号令中明确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中需展示前述诸多详细信息的原因。


也因此,当招标人发现评标结果有异,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纠正后,无论评标结果的改变是大是小,都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