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应当公示哪些内容?是否有具体要求?

文/剑鱼标讯
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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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招投标活动是严肃的市场交易行为,可以分为诸多不同的步骤,每个步骤有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展开,并且需要对外公示,比如在评标结束后,需要开标,并及时公示中标候选人。
招投标活动是严肃的市场交易行为,可以分为诸多不同的步骤,每个步骤有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展开,并且需要对外公示,比如在评标结束后,需要开标,并及时公示中标候选人。那么中标候选人应当公示哪些内容?是否有具体要求?一起和剑鱼标讯了解一下。

对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我国不同部门会有不同的要求。

一、发改委规定


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10号)规定:

(一)中标候选人应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5.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二)中标候选人之后的中标结果则只需要公示中标人名称即可。

二、财政部规定


政府采购不需要公示中标候选人,只需要公告评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4.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三、交通部规定


交通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基本沿用发改委规定,但公示内容更多。

(一)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 年 第 24 号),中标候选人应该公示: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发改委10号令和交通部24号令,中标候选人应该公示: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整体来看,虽然几个部门对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要求有所不同,但是整体大同小异。以上内容就是剑鱼标讯梳理的中标候选人应当公示哪些内容及要求的说明,请您关注剑鱼标讯,可以持续了解更多有关中标候选人的干货分享。另外剑鱼标讯免费提供全国不同地区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支持精准搜索和智能订阅服务,找项目,查信息,用剑鱼,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