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中标,算是恶意低价中标吗?

文/剑鱼标讯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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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定义,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但是0元算不算“有偿”呢?最新的政采法修订草案征询意见中还是删掉了“有偿”两个字,更是无从定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定义,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但是0元算不算“有偿”呢?最新的政采法修订草案征询意见中还是删掉了“有偿”两个字,更是无从定论。

特别像政务云这样的项目,首先结算方式灵活性高,再者现在不赚钱不代表以后不赚钱,毕竟云服务项目如果更换供应商,成本颇高,所以这能叫无偿吗?

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中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则更具人为主观性。

再有涉及到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的看法,也是难以界定。虽然近年来国家在反垄断上重拳出击,但反垄断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其实发改委一直在反复强调的“恶意低价中标≠最低评标价法”,才是“违不违规”的核心判断标准。

为了防止恶意的现象,而完全否定甚至取缔最低评标价法,那才是因噎废食。

最低评标价法在国际上被称为是反腐败的评标方法,因为综合评审的综合评分法里面容易掺杂太多的人为因素,而最低评标价法主要是客观因素在起作用,给与评委专家的自由裁量权限很低。

所以应该杜绝的不是最低价评标,而是恶意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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