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是低价中标的最终受害者?

文/剑鱼标讯
2019-10-21
1
文章摘要:近年来,各行业企业“倒闭”、“关停”、“破产”、“拖欠工资”、“业绩下滑”、“亏损”等情况越来越多。除去外部环境和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影响,低价恶性竞争成为吞噬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近年来,各行业企业“倒闭”、“关停”、“破产”、“拖欠工资”、“业绩下滑”、“亏损”等情况越来越多。除去外部环境和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影响,低价恶性竞争成为吞噬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在招投标活动中,低价中标在近年来愈演愈烈,监管缺失、监管困难等诸多问题导致部分投标方频频采用低价中标策略。

目前,低价中标现象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低价中标情况发生的刺激因素有哪些?投标企业以过低价格投标的目的何在?企业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又如何保证自己的利润和发展?

专家认为,政府或大型企业采购承担着财政节支的重要功能,因此,以相对较低的中标价格完成采购项目的招标,是采购工作所需要的。但是,有时也会因过于看重采购价格而忽略了价格以外的因素,表现在招标中则是抬高价格分占比,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低价中标提供了可能。

另一方面,投标企业为了能够中标,投标中采取低价甚至是过低的价格策略。 异常低价中标的企业在低价中标后,为确保不亏损,往往只能通过偷工减料来压缩成本,这样一来会大大影响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也会受到影响。

过度压低价格和异常低价中标危害是很大的,那么谁会是主要的受害者?

其实,对于供需双方来说,如果过度压低价格,忽视了投标产品的功能、效率,那么,最终会影响到财政支出管理以及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如果采购成本较低,但接下来的使用、维护成本及社会成本却很高的话,其实并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如果过度压低价格,压缩投标企业的合理利润,既影响了企业的投标积极性,使政府采购难以买到优质产品,又会诱使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偷工减料以求得一定的利润空间。

这样一来,对整个行业发展会有不良影响,一些目光不够长远的企业往往会把心思花在简化功能及降低成本方面,而削弱了技术创新、提升品质、给用户更好的享受与服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