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装备采购购销合同

2022-03-24

近日,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经过严格筛选和评选程序,公开发布了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1-5包的合同签订结果。据了解,九江昱逸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和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携手完成该项目。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1-5包是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近期开展的重要项目之一,吸引了众多企业的关注和参与。经过层层筛选和评选,九江昱逸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在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1-5包招标中脱颖而出,凭借其优质的服务和专业的技术实力,成功击败了其他竞争对手,赢得了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认可和青睐。九江昱逸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经验,真正符合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对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1-5包的需求和要求。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九江昱逸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的中标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功实施具有积极意义。相信九江昱逸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将以其过硬的能力和专业素质,为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1-5包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并产生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此次合同的签订,也是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结果。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过程,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坚守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这也体现了招标单位对于广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支持和鼓励。

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表示,将与九江昱逸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密切合作,共同努力,确保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1-5包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相信通过双方的携手努力本次招标项目将取得成功,并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九江昱逸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类公司,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约6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一般项目:消防装备、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装备,劳保用品制造及销售、安防产品、机电产品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发展迅速,创造了许多震撼人心的建筑壮举,如高铁、跨海大桥、大型水电站等。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和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建筑工程行业也开始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之一是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传统建筑工程通常存在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未来的建筑工程将更加注重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的理念,以减少能源浪费和碳排放。例如,在高速公路、桥梁和轨道交通等领域,注重绿色施工和再生资源,推进垃圾分类利用等措施,大力推广环保型材料和绿色建筑技术。

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建筑工程行业也将迎来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新趋势。具体来说,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建筑工程将更加注重数字化施工、智能化管理和安全监控。例如,在建筑物安全方面,将引入智能监控设备和风险评估系统,监测建筑物的疲劳破裂、温度和湿度等参数,提前预警隐患。

此外,建筑工程行业还将面临人才缺乏、资金短缺、市场竞争加剧等诸多挑战。因此,未来的建筑工程行业需要培养更多具有高素质、高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同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建筑工程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总的来说,未来的建筑工程行业将呈现出适应能源转型、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新趋势,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和资本投入,以保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 相关内容推荐

塔城某单位天然气管道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HYZB-2023083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塔城某单位天然气管道安装项目       更正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峰
2023.09.04 89次浏览

塔城某单位变压器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HYZB-20230831-02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塔城某单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2023.09.04 91次浏览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本部屋面防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本部屋面防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城市新城区伊宁路170号1栋第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XTP【2023】TC001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本部屋面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0876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0876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鸿雁大厦新做防水工程。屋面防水面积1012平方米,排除原有防水层,对屋面破损修补水泥砂浆找平再进行SBS铺贴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10天时间,质保期5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7)其他说明: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至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身份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打印件。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均需提供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章,未携带证件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2023.09.04 106次浏览

塔城某单位天然气管道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塔城某单位天然气管道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南环路华宝国际贸易中心三期2号楼201-1号(新疆宏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ZB-20230831-01 项目名称:塔城某单位天然气管道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8909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9.04 45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