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1年保亭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剩余资金教育装备类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发布招标公告,拟针对2021年保亭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剩余资金教育装备类购置发起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竞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竞标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资金实力,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供拟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及报价报表。所有竞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及报价。本次招标将于2022-05-20 00:00:00开始,竞标者可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有竞标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价真实合理。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咨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31号)和《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委办〔2019〕14号),县教育局加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