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3-06-27

抚顺某单位日前发布了关于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的招标公告,欢迎全国具有相应资质的相关企业参与投标竞争。

据悉,该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为燃油灶所需的醇基燃料等,项目启动时间2023-06-26 00:00:00,投标企业如有意愿参与该招标项目,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在投标前仔细了解招标单位的相关规定、要求和评审标准,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投标企业需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投标,标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内容、格式等。

本次招标项目启动,旨在为抚顺市相关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共同推进各自领域的产业发展和经济繁荣。招标单位欢所有优秀的企业积极参与投标,期待大家的精彩展示和优秀成果的呈现。投标企业如需获取更多关于该招标项目的信息及招标文件,请和招标单位联系同时也欢迎关注抚顺某单位的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项目相关信息和最新进展。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化工行业成为了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能源化工行业涉及不同的产业链环节,包括石化、煤化工、油气开采等领域,这些行业互相影响,相互促进。因此,了解能源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未来能源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将有所不同。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形势的加剧,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正在成为主导。珂尔特能源、万华化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纷纷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企业战略规划之中,积极开展低碳节能、环保技术研究。因此,未来能源化工行业将有可能逐渐向绿色能源、高效能源、环保能源转型。

其次,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也将在未来能源化工行业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能源化工企业开始将智能化技术应用于生产制造中,实现数字化运营和信息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和安全。例如,南方石油开展了炼油数字化转型项目,通过建立精细化的数据平台,实现生产运营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

最后,国家政策扶持也将成为未来能源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投入和政策扶持,为能源化工行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预计未来,政策扶持将成为推动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未来能源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将逐渐向绿色、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的方向转型,同时也将得到国家政策扶持和鼓励。各个企业应加大自身技术创新力度,加速转型升级,以适应新时代的挑战和机遇。

/ 相关内容推荐

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二、项目名称: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37号2-12-6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1 沈阳乾和合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联系人: 彭永娜 电 话: 024-56702555            
2023.07.26 34次浏览

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3-JWLNFS-FC1004 项目名称: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燃油灶所需的醇基燃料等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1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分批次进行供货,每批次的需求数量及供货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如委托运输公司,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证明文件);(3)能够提供燃油灶设备暨所需的醇基燃料配送服务能力;(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如委托运输公司,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证明文件);(3)能够提供燃油灶设备暨所需的醇基燃料配送服务能力;(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376880@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7.06 32次浏览

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抚顺美物旺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6号4单元1201(盛豪大厦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3-JWLNFS-FC1004 项目名称:抚顺某单位醇基燃料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燃油灶所需的醇基燃料等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1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分批次进行供货,每批次的需求数量及供货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如委托运输公司,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证明文件);(3)能够提供燃油灶设备暨所需的醇基燃料配送服务能力;(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如委托运输公司,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格证明文件);(3)能够提供燃油灶设备暨所需的醇基燃料配送服务能力;(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376880@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6.01 32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