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水面清理长臂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水面清理长臂船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水面清理长臂船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艘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大水域蓝藻及漂浮物自动清理船,采用新能源动力,作业过程中无排放,打捞作业50分贝以下,无噪声污染,打捞蓝藻经处置后的藻浆浓缩为糊状,同时配备无毒的食品级(PAM)高分子膜自来水净化剂输出系统,可打捞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细小蓝藻孢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杭州古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藻清理长臂打捞船,具有水面漂浮蓝藻拦截面积大,能够实现藻水分离,打捞效果显著,同时能打捞处理水面漂浮的油污、浮泥、污花、浮萍等液态、悬浮状或细碎漂浮物的能力。具有大范围、高效率、自动收集、藻水高效分离、藻浆高浓缩等优势,理论设计效率达到9万平方米/小时,其产品技术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产品均不能适应本项目需求,国内只有杭州古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大水域蓝藻及漂浮物自动清理船”的发明专利,具有唯一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古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三泉王村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前湾新区越和路1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许工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8875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967.1 KB
采购人: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水面清理长臂船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水面清理长臂船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艘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大水域蓝藻及漂浮物自动清理船,采用新能源动力,作业过程中无排放,打捞作业50分贝以下,无噪声污染,打捞蓝藻经处置后的藻浆浓缩为糊状,同时配备无毒的食品级(PAM)高分子膜自来水净化剂输出系统,可打捞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细小蓝藻孢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杭州古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藻清理长臂打捞船,具有水面漂浮蓝藻拦截面积大,能够实现藻水分离,打捞效果显著,同时能打捞处理水面漂浮的油污、浮泥、污花、浮萍等液态、悬浮状或细碎漂浮物的能力。具有大范围、高效率、自动收集、藻水高效分离、藻浆高浓缩等优势,理论设计效率达到9万平方米/小时,其产品技术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产品均不能适应本项目需求,国内只有杭州古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大水域蓝藻及漂浮物自动清理船”的发明专利,具有唯一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古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三泉王村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前湾新区越和路1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许工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8875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967.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