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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物业管理服务二包(保安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二包(保安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WH21CG2016FW0700
受安徽省无为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二包(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招标(摇号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业管理内容为无为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综合楼内外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无为县地方税务局综合办公楼位于无为县凤河北路,由主楼、内庭大院等组成,占地约13亩,建筑总面积5900平方米,内庭大院约7000平方米,合计需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总面积约为12900平方米。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3万元/壹年,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基本概况
本次招标物业管理内容为无为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综合楼内外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无为县地方税务局综合办公楼位于无为县凤河北路,由主楼、内庭大院等组成,占地约13亩,建筑总面积5900平方米,内庭大院约7000平方米,合计需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总面积约为12900平方米。
综合办公楼:内设一般会议室4个(其中七层为大会议室,面积约400平方米;六层为中型会议室,面积约130平方米;其余位于四层为小型会议室,每个面积约50平方米);消防监控中心1个(一层,面积约30平方米);信息中心机房1 个4(五层,面积约120平方米),职工书室1个(六层,面积约30平方米);档案室1个(七层,面积约150平方米),荣誉展示室1 个(七层,面积约60平方米);卫生间13组(每层楼二组,每组面积约25平方米)。
(二)物业相关设施设备情况
1、视频会议室
办公楼主楼设置视频会议室2个(六楼会议室及七楼会议室),主要有视频会议、远程会议、多媒体演示等功能。
2、变配电系统
办公楼配电房1间,配置2*800KWA双回路高压电源及其设备。弱电系统主要包括电话、网络、监控、门禁等。
3、电梯系统
办公楼主楼配置上海三菱电梯2部。
4、给排水管理系统
给排水管理系统对集水坑、排水泵、喷淋泵、消防泵等给排水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
5、消防系统
办公楼每个办公室都设有自动喷淋装置,每个楼层都设有消防栓灭火装置,并配备适量灭火器。
各楼层走道、大厅、重点部位设置了消防报警系统,通过消防联动系统对相关设备(如消防水泵、消防栓、电梯迫降、自动灭火装置等)实行控制,并有专门消防控制室(位于主楼一层)。
6、楼宇智能化设备和安防监控中心
大楼内外所有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大屏系统、楼控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设施设备及其传导线路。                                      
(三)物业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1、保安服务
(1)服务范围
①负责大楼、大院等区域及工作人员、来访人员等的安全保卫。
②负责机关大楼和大院交通秩序的管理维护。
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主要服务内容
①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安防监控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档案。
②安全门卫。大楼进门大厅实行早晨7时至夜晚7时值班值勤,每个班次不少于2名保安人员;夜晚7时至次日早晨7时以及节假日关闭大楼大门(因特殊情况,夜间或节假日需要开放大楼大门的,业主方提前通知物业方,物业方应安排人员负责大门值守),人员进出大楼一律经由大院入口。大院入口实行每天(包括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勤,其中,早晨7时至夜晚7时,每个班次2名以上保安人员;夜晚7时至次日早晨7时,每个班次不少于2名保安人员。对外来人员到楼内联系事务的,须经楼内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工作。实行大件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拒绝危险物品进入。
③安全巡查。实行每天(包括节假日)24小时全覆盖巡逻值班制,白天每2小时巡逻一次;夜晚7时至次日早晨7时,每1小时巡逻一次。其中夜晚巡逻时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巡逻要细致、警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逻人员应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夜晚楼内外是否按时巡逻,业主方将通过巡更系统进行考勤。
④安全监控。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监视监控设施每天(包括节假日)24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办公楼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监控安保人员要实行24小时监控,在大厅、客梯、楼面及要害部位发现可疑情况要采取跟踪监视和定点录像措施,并及时通知在岗人员进行询查、处置。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安排保安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当电梯、消防等大型设备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前往处理。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应对迅速、处置到位。
⑤交通管理。采取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方式,对进出大楼区域的各类车辆(含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进出通畅、停放有序。杜绝任何车辆乱停乱放。做好夜间和节假日公务车辆停库、出库等情况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⑥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定物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中心、机房等处室内悬挂,同时在每个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演习。协助做好来访人员的劝解疏导工作,做到热情、耐心、文明礼貌。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现场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全程协助有关部门、人员处理相关事宜,维护好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⑦定期检查报警系统,确保正常工作。
⑧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有关事项,按要求上报保安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2、其他服务
(1)服务范围
负责业主委托办理的属于物业服务正常范围内的工作。
(2)主要服务内容
①负责零星货物搬运工作。
②负责其它不可预见的属于物业服务正常范围内的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具备物业管理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三、招标要求及物业管理要求和标准:
(一)相关要求
1、中标的物管公司应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无为县地方税务局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管公司对县地税局税收征管综合楼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中标的物管公司须具备签订合同后10日内进场服务的能力。
3、中标的物管公司应设立无为县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并在县地税局税收征管综合楼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负责无为县地方税务局委托的物业管理事务的计划、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工作。
4、中标的物管公司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配齐配足配强合理的、称职的物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中标的物管公司在县地税局税收征管综合楼物业管理中的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必须事先征得县地税局的认可和同意。
5、中标的物管公司应针对县地税局税收征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和特点,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物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有目标、任务有落实、绩效有考核、奖惩有兑现;做到管理有制度、服务有标准、言行有规范、操作有规程;做到落实有岗位、岗位有责任、责任有归属、归属有结果。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科学管理、文明服务、规范运作、高效执行,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合同期间,物管公司必须确保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及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否则,物管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在合同中规定)。
6、中标的物管公司必须针对县地税局税收征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和特点,建立完善的工作响应机制,明确响应时限,对突发事件应备有应急预案并注重做好演练,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漫延和扩大。
7、中标的物管公司应针对物管范围的设施设备建立有关安全技术档案、设备运行台帐和维修保养档案资料等,并科学分类、完整收集、及时整理、安全保管,确保随时查阅,并按年向业主方移交归档,同时物管公司备份留存。
8、中标的物管公司应遵守国家用工的各项法律、法规。所有物业员工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费用以及其它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都由物业公司负责支付,并遵守《劳动法》规定,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伤亡事故等,由物管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与业主方无关。
9、中标的物管公司因管理不善或物业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业主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业主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10、业主方对中标的物管公司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不定期进行工作抽查,并进行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业主方可考虑另行签约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中标的物管公司在业主方物业管理中,如出现重大事故、严重违约行为或考评结果严重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业主方有权立即终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的物管公司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时,物业公司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业主方移交业主提供的全部用房、办公家具、工具设备、剩余物料等,以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二)招标要求:
1、投标申请人在以往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期间,未发生重大管理责任事件;近3年内在物业管理方面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中标的物业公司必须配足配强合理的称职的物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本物业项目配备人员总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保安人员(含总控室负责监控的保安人员,消防监控室不单独安排专门人员值班)不少于5人(保安人员中具有消防资格证的应当不少于2人)。物业企业必须按照既充分满足服务于业主方工作需要又精简物业人员数量,并符合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原则确定人员配置,尽可能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以节约劳动力成本支出,实现业主方和物管方的利益共赢。物业公司投标时须提供明确的物业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并详细说明具体理由。
*注: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芜湖市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用人单位必须满足芜湖市无为县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无为县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15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759.8元/人/月,共计1909.8元/人/月,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测算管理服务成本,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物业服务费或拒不签订合同。
(三)人员素质要求:
物管公司应对其录用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政审,尽可能录用户籍属本地的人员,自行解决其录用人员的吃饭住宿等问题。所有物业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无劣迹行为,无犯罪等不良记录;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定期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并持有健康合格证,且随时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必须经过相应的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5、必须经过消防培训,熟悉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安装位置及使用;6、必须遵守保密规定,除正常的工作联系外,不得随意打探、议论、传播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信息,散布有关不良言论,其中监控中心人员要严守秘密,严禁泄漏本物业监控点等安保方面的详细资料;7、必须按岗位统一着装、按季更换、佩带工号、持证上岗,做到仪容整洁、精神饱满、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在岗时不得擅离职守、喝酒或睡觉,不得在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睡岗或溜岗。其中: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派驻的项目经理需持有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书,需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要有担任3年以上近似本综合大楼物业管理同等领导职位的经历和较好的业绩。
2、安全保卫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高不得低于170 CM,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投标方在安保人员配置中应优先考虑中共党员、退伍战士(含武警退伍战士)。安保人员的结构要考虑年龄的梯次配置,其中形象岗(如门厅值班岗)的保安人员应不超过40周岁。
(四)人员其它要求  
1、物管公司必须保证管理及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人员配置方案一经业主方确认的,不得擅自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业主方的同意并选派优于原条件以上的人员替换,否则按违约处理,每更换1人/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整,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项目经理和其他物业人员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工作质量不能达到业主方的要求,业主方有权要求更换,物管公司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直至业主方满意为止。
2、因物业公司物业人员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到位,造成业主方公私财物受损,经公安机关认定后,由物业公司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五)报价及相关要求
1、投标报价实行总价包干,风险自负。本项目预算价16万元/年,本次物业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总服务期为二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在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的基本条件是物业公司须通过业主方的考核且双方意愿一致,续签次数不超过1次。续签合同价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在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各种因素后,仔细慎重、科学合理地确定报价。投标一旦最终成交,总价将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定,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物业公司)为本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管理酬金(合理利润)、税金等。主要包括物业人员的工资、奖金和五项社会保险费、服装等劳保用品费用、保洁保养和维修等物料消耗费、工具用具等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物业自有固定资产折旧费、办公用品费、电话费、交通费、培训费、法定税费、管理酬金以及其他必要的相关费用等等。
3、业主方为中标的物业公司免费提供办公用房(即安全监控中心所在办公室)1间(面积约20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办公桌椅;提供电话线路1条。物业办公用品、电话费用和办公发生的其他费用由物业公司自理。若物业公司因工作需要对办公用房进行空间上的分隔改造,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经业主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业主方提供给物业公司使用的房屋、设备、工具、材料等的所有权归属业主。如因人为原因损坏或未达到正常使用年限而损坏的,由物业公司负责赔偿。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没收相关的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物业公司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企业,特殊项目(如外墙清洗)须先书面报请业主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或提高收费标准。
6、中标的物业公司进场前3天,须将承担本物业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所有物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提交业主方。物业人员的上述材料不得造假,业主方将根据需要抽查核实原件,如果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业主方将按物业公司违约处理,对物业公司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7、合同期满前3个月,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根据考核等情况明确合同终止或续签意向,以保证业主方物管工作的连续性和物业公司对物管工作的计划安排。如果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以上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物业公司在合同期满前,应按合同要求继续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并保证与签约进场的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有关交接工作,否则业主方将视物业公司违约,并有权根据违约情节和业主受到损失的情况,选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额经济赔偿或承担违约金10000元。合同期满前,未经业主方同意,物业公司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果双方同意中途终止合同,物业公司应当确保在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接手前或至少在2个月内,继续正常提供物业服务,并保证与签约进场的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有关交接工作,确保业主方物管工作顺利衔接,否则业主方将视物业公司违约,并有权根据违约情节和和业主受到损失的情况,选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额经济赔偿或承担违约金10000元。
8、合同履行期间,因物业公司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业主方支付的违约金,业主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违约金后,物业公司应当在10日内向业主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额度,否则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剩余履约保证金。
9、合同款的支付实行月结制,每月支付上月的合同应付款。在物业公司切实履行了当月的全部合同义务后,物业公司应在月后5日内将正规的发票原件、当月物业人员工资发放表(即已实际发放表)复印件、当月物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给业主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业主方将在收到上述资料后10日内支付对应月份的合同应付款。
10、其他未尽事宜,待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四、中标规则:
1、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3万元/壹年,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优惠率(优惠率为0-9%共10个档次),确定最终的中标价格。
2、采用电子摇号,开标现场抽取确定一名中标单位。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05月12日9:00 — 2016 年05月18日17:00(节假日时间除外)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并在网上下载确认函。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随机抽取)时间:2016年06月02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随机抽取现场投标人需提交确认函,确认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价和中标单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该物业管理任务,确认函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依法签章,否则拒收。开标会上投标人还需提交下列证照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可不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3)投标确认函(缺一件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圆整。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或逾期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摇号确定的候选单位保证金暂不退,其他未入选单位现场退保证金。
开户单位: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新市口支行
账号: 1101801021000587877060767
八、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 。
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其所缴纳的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差额。中标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退付:中标人中标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凭项目合同和招标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证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九、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8855367625
传 真:0553-6616589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海波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3970671 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技术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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