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2293]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监理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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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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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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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JG2024-2293)补充公告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监理(项目编号:JG2024-2293),于2024年5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调整如下: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附表:
(项目编号:JG2024-2293)补充公告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项目监理(项目编号:JG2024-2293),于2024年5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2.1.2 |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整体总用地面积约91613.0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3156.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08578.9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048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1238平方米(不计容部分)。其中住宅计容约183515平方米、配套商业计容约9642平方米、其他配套计容面积约为11680平方米。本项目含装配式建筑,最终以政府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0米,最高不超过100米,最高住宅建筑层数不大于33层。 |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整体总用地面积约91613.0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3156.6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08578.9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048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1238平方米(不计容部分)。其中住宅计容约183515平方米、配套商业计容约9642平方米、其他配套计容面积约为11680平方米。本项目含装配式建筑,最终以政府审批的设计文件为准。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0米,最高约100米,最高住宅建筑层数约33层。 |
2 | 招标公告第2.2.3 | 2.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工程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暂定竣工日期2028年7月14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服务周期为49个月,人员配置要求按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监理人无偿提供三个月的免费服务期,后续超出部分按照委托人需求人数配置相应人员,人员工资按投标报价表中相应人员工资结算。 | 2.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工程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暂定竣工日期2028年7月14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服务周期为49个月,人员配置要求按合同约定。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附表 |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服务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都存在相同,则由评委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40分 监理大纲部分:30分 投标报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诚信综合评价:20分 综合得分=资信业绩部分得分+监理大纲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当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或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2.当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3.若没有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时,最高投标限价×90%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以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2.2.4(1) 资信业绩部分 (40分) | 类似监理业绩 (9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每完成过一个质量合格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总建筑面积300000㎡或以上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资料(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建筑面积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为准。 | |
获奖监理业绩 (6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项得3分;获得省级奖项的一项得0.5分;获得市级奖项的一项得0.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①以投标人获奖证书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②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③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如是行业协会颁发,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的工程优质奖或优质结构奖等工程质量奖项。 | ||
总监理工程师(5分) | ①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能胜任总监工作要求,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得0.5分; ②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的得0.5分; ③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的完成过一个质量合格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2分。 注:①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近一个月(即2024年4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以市级或以上建设监理协会颁发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总建筑面积300000㎡或以上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资料(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建筑面积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为准。 |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12分) | 1、拟配备的监理人员(不含总监)曾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的每人得2分,曾获得市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 2、拟配备的监理人员(不含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5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多得12分。 注:①提供以上人员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近一个月(即2024年4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返聘证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算。 ②“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以市级或以上建设监理协会颁发为准。对获得多个奖项的人员仅计算最高等级奖项,不累计得分。 | ||
A级纳税人称号(3分) | 投标人(须含2023评审年度)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情况,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3分,连续4年的得2分,连续3年的得1分,1至2年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A级纳税人称号情况以省级或以上税务局官网查询的相关截图为准,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省级或以上税务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3分) | 投标人曾获得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先进监理企业得3分,省级先进监理企业得1.5分,市级先进监理企业得0.5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是行业协会颁发,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本项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 | ||
企业研发能力 (2分) |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学技术类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建筑工程类科学技术类奖项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科学技术类奖包括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突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等。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算。 | ||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0分) | 监理范围与内容、监理依据与工作目标(1分) | 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
监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3分) | 职能分工及人员安排合理可行,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及相关规范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或不满足不得分。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3分) |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 满足要求得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质量控制措施(3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
进度控制措施(3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
造价控制措施(3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
安全、环保控制措施(3分) | 管理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3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5分;无不得分。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3分) | 协调方法合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措施不得力不得分。 | ||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3分) |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2分)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得2分;无建议或建议不可行的不得分。 | ||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有效投标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0.5分,每下偏1%扣0.3分,最多扣10分。 | ||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0分)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投标人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在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企业诚信评价专栏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得分为准。企业诚信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