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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NCZ(GY)003967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水资源保护服务)的采购需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GY)003967 项目名称: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分包名称: 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 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水资源保护服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单位不超过两家。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固原市垃圾填埋场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且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提交相关技术成果资料。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导则、标准及规范:(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t16889-2008);(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17);(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5)《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7)《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9)《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2009);(1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11)《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12)《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13)《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14)《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15)《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22 年)。

其他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含文件编制费、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 加班费、专家评审费、人员差旅费、税费等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并达到合同目的 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单位利润。合同价格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验收要求:调查工作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专家组对调查报告及相关成果的 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论证评审。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固原市境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第一次付款:支付比例 30 %,提交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的技术方 案后 30 天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款项。第二次付款:支付比例 40 %,完成野外建井、采样和检测工作后 30 天内,由采购人向中 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40%的款项。第三次付款:支付比例 30%,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及成果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由采购 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款项。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2020400-水资源保护服务 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 调查评估项目 重点针对固原市 57 个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 1km 范围的区域地下水环境 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标的1-水资源保护服务:项目名称: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调查范围:重点针对固原市 57 个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 1km 范围的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一、 工作任务 主要包括信息采集、污染识别、布点采样方案编制、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调查结果及问题分析、报告编制等。 信息采集整理是对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收集的关键信息进行整理、汇 总,填写基础信息调查表;基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收集的关键信息,综 合考虑垃圾填埋场平面布置、污染物迁移途径等,排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隐患,识 别疑似污染区;根据垃圾填埋场填埋物种类等情况,结合企业地下水监测、企业用地调 查等成果,识别垃圾填埋场特征污染物;查明垃圾填埋场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类 型、包气带结构、含水层和含水岩组空间结构、地下水流向、补径排条件和水位动态变 化特征等;按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危 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相关技术要求,对垃圾 填埋场进行布点监测;采用 GB/T14848 等相关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地下水水 质类别和超标指标;根据调查评价结果,分析地下水中超标特征指标的种类、浓度、分 布特征以及对敏感受体的影响情况,并对地下水污染成因、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分类管理建议。 二、工作质量控制 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地下水管 理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 号)、《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 号)《地 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应建立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评估质量审核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要在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建井取样、分析检测、报告编制等方面,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对项目资料和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自觉接受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及质量控制实验室组织的质量检查。 三、工作进度安排 项目工作总体时间要求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且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提交相关技术成果资料。具体分为以下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对接,明确细化分工,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2)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垃圾填埋场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 (3)编制调查评估技术方案阶段,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4)地下水等样品采样及检测分析阶段,各垃圾填埋场监测井建设、地下水样品采样及样品检测分析; (5)编制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阶段,根据前期调查资料分析,结合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完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项目团队 投标人应具备土壤地下水等环境相关的科技能力以支撑技术服务工作,同时配备与 其承担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数量和能力应 满足技术服务工作任务的需要,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 10 人。 1.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职称或资格。 2. 实施人员: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组建项目团队,团队人员须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职称或资格。 注:(1)实施人员提供的证书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人员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在岗在职),投标文件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正式员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九、成果文件 综合分析已收集的资料和本轮调查的数据,针对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实际状况,编制完成如下成果报告: (1)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 (2)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建设资料; (3)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报告。 十、其它要求 保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 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中标供应商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项目成果归属:本项目相关的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 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咨询报告和修编成果。采购人引 用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属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本项目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成交供应商须负相应责任。 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完成时间交付服务成果的,成交供应商须负相应责任。 要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 负责做好布设采样点位安全性确认和钻井安全保障措施,钻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固原市垃圾填埋场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且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提交相关技术成果资料。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重点针对固原市 57 个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 1km 范围的区域地 下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符合 《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及其他相 关标准。

履约保证金
/

甲方责任
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 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除了合同“一、项目概况”第 4 款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乙方责任
1.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 2.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3.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4.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

违约责任
1、项目实施前,乙方须按响应文件约定配备技术人员,不可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时更换项目成员,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 5%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 2、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未按响应文件约定配备技术人员或乙方派驻技术力量无法胜任项目实施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增加能胜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实施,其费用被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如乙方拒绝增加技术人员,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所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5、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6、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 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
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 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

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 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3.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6.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7.补充条款:①本项目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进行。②新建监测井需经被调查单位签字后建设,供应商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供应商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③乙方最终提交的方案、报告、图件及数据集等工作成果,应符合地下水调查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工作成果(实施方案、调查报告、污染整治方案等) 通过最终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新建监测井的数量减少,合同总价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进行相应核减,若数量增加则费用不予增加。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服务对象; (2)履约验收时间: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采购方代表、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2.验收前编制验收表格;3.服务方提供项目验收资料,双方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5)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中服务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中服务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响应的承诺服务标准。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服务地点(范围)
固原市境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第一次支付:支付比例 30 %,提交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的技术方案后 30 天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款项。 第二次支付:支付比例 40 %,完成野外建井、采样和检测工作后 30 天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40%的款项。 第三次支付:支付比例 30%,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及成果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款项。

交付标准和方法
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 8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对项目及所在地工作条件认识深刻,总体工作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熟悉项目情况;对固原市地下水环境了解充分;工作目标明确、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充分,理解得当,应对措施强且可行的得8分; 2.对项目及所在地工作条件熟悉,总体工作思路表述清晰、完整;对固原市地下水环境了解;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完整,应对措施可行的得5分; 3.对项目及所在地工作条件了解,总体工作思路完整;对本市地下水环境了解不足;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与项目要求不符合,得3分; 4.对项目及所在地工作条件认识不足,总体工作思路不完整;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不足,应对措施针不符合项目情况得1分。 5.无提供不得分。
3 项目实施方案 20 对项目实施方案(信息采集、污染识别、布点采样方案 编制、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调查结果及 问题分析、报告编制等项目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技术服 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4 现状情况分析 11 针对固原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全面分析, 包括垃圾填埋场的基本情况、已开展相关工作情况、地 下水环境现状、存在环境问题等内容; ①对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情况了解充分、地下 水环境现状和存在环境问题分析深刻,完全符合项目实 际情况,得 11 分; ②对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情况了解较充分、地 下水环境现状和存在环境问题分析简单,符合项目实际 情况,得 8 分; ③对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情况不了解、地下水 环境现状和存在环境问题分析简单,得 5 分; ④对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情况不了解、没有地 下水环境现状和存在环境问题分析,不符合项目实际情 况,得 1 分; ⑤未提供或分析内容与项目不符,得 0 分。
5 类似业绩 5 供应商(牵头方或参与方)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来承 担过类似项目,每提供 1 项得1 分,本项最高 5 分。 注: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6 质量保证措施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 审: 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内容详细、完整,措施可 行,得 5分; 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完整、措施可行,得 3分; 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内容不完整,得 1 分; 未提供或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不符,得 0 分。
7 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措施 6 期的交付成果把握性,对项目完成进度有具体分析、方 案和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 直观准确的进行进度计划安排,进度计划完整详细,各 阶段进度控制措施明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6; 进度计划完整,保障措施内容齐全的得 3 分; 进度计划不全得 1 分。 未提供或提供的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措施与项目不符, 得 0 分。
8 背景分析 5 根据投标人对该项目的相关政策、工作意义、区域自然 概况和水环境状况等方面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分:1.对项 目情况非常熟悉,响应程度高或论述完全符合项目情况 的得5分;2.对项目情况熟悉,响应程度高得3分;3.对 项目情况熟悉,响应程度不全或论述基本有缺陷得2分; 4.对项目情况不熟悉,没有响应要求或论述不符合项目 实际情况或存在考虑不周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
9 项目负责人 2 供应商(牵头方)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 得2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 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及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0 项目组成员 16 供应商(牵头方或参与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 2 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 1 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6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及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1 检测能力 9 1、供应商(牵头方或参与方)具有 CMA 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且能力项中包含土壤、水和废水检测能力的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2、供应商(牵头方或参与方)具有重点实验室的,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需提供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12 管理体系认证 3 供应商(牵头方或参与方)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需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 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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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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