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信息中心大屏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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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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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编号:JZW0201010620240014)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信息中心大屏采购项目: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辽宁赛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服务地点: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134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对3套电子大屏以及相关会议附属设备完成安装调试
中标候选人第2名:
江苏三步云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1634.00元
服务地点: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134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对3套电子大屏以及相关会议附属设备完成安装调试
中标候选人第3名: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1204.50元
服务地点: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134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对3套电子大屏以及相关会议附属设备完成安装调试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赛普瑞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81.23;
中标候选人(江苏三步云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80.37;
中标候选人(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78.08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2段134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信息中心大屏采购项目: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辽宁赛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服务地点: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134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对3套电子大屏以及相关会议附属设备完成安装调试
中标候选人第2名:
江苏三步云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1634.00元
服务地点: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134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对3套电子大屏以及相关会议附属设备完成安装调试
中标候选人第3名: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1204.50元
服务地点: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134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对3套电子大屏以及相关会议附属设备完成安装调试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赛普瑞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81.23;
中标候选人(江苏三步云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80.37;
中标候选人(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78.08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2段134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