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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总部经济局和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150
二、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总部经济局和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沁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与汉州路交汇处东北侧 1,34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沁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餐饮服务 四川天府新区总部经济局和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食堂管理服务 负责提供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优质合格的餐饮服务 1、标准:早餐稀饭、鸡蛋、馒头、包子、豆浆、面食等(至少保证2个主食、2-4个小菜),适时提供蒸、煮粗粮如玉米红薯等,午餐4个荤菜、2个素菜、1汤,晚餐2个荤菜、1个素菜、1汤和面食(荤素更换)、生食、不少于1种时令水果(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2、荤素搭配比例:2:1; 3、供应要求:须根据办公时间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早、中、晚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节假日、周末加班餐和因公外来就餐按需保障。(早餐约180人、午餐约180人、晚餐约160人) 4、就餐时间 早餐:8:00至9:00; 午餐:12:00至13:00; 晚餐:17:30至20:00。 服务期限三年 1、供应商应落实和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2、供应商提供食堂服务期间,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食堂不得做其他用途,不得转租、转包或其他形式由他人经营。 3、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及基本设施设备,食材,水电费等。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等,如有补充要求,须书面提出可行性方案,并自行承担费用。食堂硬件等设施设备,若因供应商操作或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并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70,500.00
1 餐饮服务 四川天府新区总部经济局和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食堂管理服务 负责提供餐饮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优质合格的餐饮服务 1、标准:早餐稀饭、鸡蛋、馒头、包子、豆浆、面食等(至少保证2个主食、2-4个小菜),适时提供蒸、煮粗粮如玉米红薯等,午餐4个荤菜、2个素菜、1汤,晚餐2个荤菜、1个素菜、1汤和面食(荤素更换)、生食、不少于1种时令水果(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2、荤素搭配比例:2:1; 3、供应要求:须根据办公时间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早、中、晚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节假日、周末加班餐和因公外来就餐按需保障。(早餐约180人、午餐约180人、晚餐约160人) 4、就餐时间 早餐:8:00至9:00; 午餐:12:00至13:00; 晚餐:17:30至20:00。 服务期限三年 1、供应商应落实和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2、供应商提供食堂服务期间,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食堂不得做其他用途,不得转租、转包或其他形式由他人经营。 3、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及基本设施设备,食材,水电费等。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等,如有补充要求,须书面提出可行性方案,并自行承担费用。食堂硬件等设施设备,若因供应商操作或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并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70,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师可(采购人代表)、贾晓蓉、刘旸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和采购文件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31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3210200003517[2023]00231;51018823210200003521[2023]00233。2、预算金额: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人民币69.5万元;四川天府新区总部经济局:人民币69.5万元。3、采购品目为C22040000餐饮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小型。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
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2)1-3-802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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