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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车公庙通信系统项目第一批二次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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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车公庙通信系统项目第一批二次自购物资公开竞争11号线工程车公庙通信系统项目第一批二次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编号:采购编号:SZDT11-WM-2024-021.谈判条件 本次招标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第三项目管理公司深圳11号线工程车公庙通信系统项目(第一批)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第三项目管理公司深圳11号线工程车公庙通信系统项目经理部。谈判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2.1项目概况:2.1深圳市车公庙综合交通枢纽位于车公庙片区的中心地带,深南大道与香蜜湖立交的交叉路口,枢纽总面积为285843.90m2,轨道交通设施总面积为70797m2,包括1号线既有车站改造部分建筑面积445 m2,7、9号线车站建筑面积38300 m2,11号线车站建筑面积23629m2,换乘大厅建筑面积7830m2。车公庙综合交通枢纽于2016年6月建成开通。本次招标范围为车公庙枢纽1、2、3号连接通道以及G、H出入口范围内弱电系统、动照系统、环控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5月1日,暂定竣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2.2采购范围本次谈判采购的内容详见附件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车公庙通信系统项目第一批二次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制造商或有经验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文件,需提供具备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详见包件一览表);4.财务能力: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需出具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业绩详见包件一览表。 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响应谈判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供应商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采购状态。8.物资设备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响应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3.2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响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3.3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4 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车公庙通信系统项目第一批二次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4. 4. 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获取4.1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

册及在线谈判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谈判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4.2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6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并须同并须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填写供应商正确、完整的开票信息及收件人的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给供应商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填写供应商正确、完整的开票信息及收件人的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给供应商开具标书费发票,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中标)并邮寄给联系人)开具标书费发票,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中标)并邮寄给联系人)。4.3本次竞谈为电子招标,不收取标书费。4.4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 ww.crecgec.com )上发布。4.5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上同时发布。5.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递交5.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及响应物资报价表(Excel形式),,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响应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10时00分。且响应文件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文件无效。5.2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响应。 5.35.3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3日内,将纸质谈判文件正本日内,将纸质谈判文件正本11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9号(号(关东科技园)同亨综合楼关东科技园)同亨综合楼33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舒涛,电话: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舒涛,电话:027-65525230027-65525230))、副本副本11份快递寄:份快递寄:广州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广州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路21号大新新美工业园综合楼3楼,王太雹,1399240613221号大新新美工业园综合楼3楼,王太雹,13992406132,,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权利,未成交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谈判文件。6.6. 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谈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地点:线上开启;开启方式:线上开启,供应商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过程,查询开标信息,供应商代表在开启过程中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都不影响开启记录的效力。7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采 购 人: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第三项目管理公司深圳11号线工程车公庙系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州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21号大新新美工业园综合楼3楼联 系 人:王太雹电 话:13992406132电子邮件:774758683@qq.com采购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地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七彩云综合楼3楼9号(关东科技园)七彩云综合楼3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招标中心(地铁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招标中心(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联联 系系 人:郑帅人:郑帅 樊驰樊驰 027-65527913027-65527913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twhwczx306@163.comztwhwczx306@163.com联系人: 白晓英 027-65525230 wm20191008@163.com(请供应商将退还谈判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箱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箱) 附件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车公庙通信系统项目第一批二次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第三项目管理公司深圳11号线工程车公庙系统项目经理部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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