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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档案馆4-12月电梯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省档案馆4-12月电梯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省档案馆4-12月电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3382
项目名称:2024年省档案馆4-12月电梯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320.00
最高限价(元):100,32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服务周期
本项目的服务周期为9个月。
★二、人员配置
在维保过程中设置维保经理1名,现场专业维保人员2人或2人以上。
★三、岗位职责
维保经理岗位职责:对现场电梯维保工作负总责。负责与馆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与公司、电梯维保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对17部电梯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工作;负责衔接电梯配件更换、采购,组织应急演练,组织景观电梯清洗,地垫采购等维保合同内的全部事宜。
维保员岗位职责:负责按照计划对电梯进行巡视、巡查,对电话报修的、突发紧急情况的设备故障的电梯要立即处理,并按规定填写相关维修、维护记录,做好照片等声像档案收集留存工作。
★四、服务事项
项目采用半包形式对我馆的 17 部电梯(含13部蒂森克虏伯TE-EVOLUTION(TCM-MC2)客梯和4部三洋VF330货梯)进行日常巡检、维护、维修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无事故。对于突发紧急情况,需立即响应,到场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维护单位对 1000 元以内配件进行无偿更换,对超过标准的配件采用询价方式额外计算费用;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年检费用并配合相关检验单位工作,顺利取得电梯检验合格证;维保单位支付电梯物联网设备费用,确保电梯物联网系统正常使用;维保单位对 1-4 号景观电梯的玻璃井道每年 5、月、10 月进行两次清洗工作;维保单位每年 11 月前提供一次电梯地垫;维保单位按照馆方要求电梯周检、半月检、月检等维 保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照片等声像资料全部做好归档工作。如有重大活动,需派驻专人服务,能够积极响应甲方要求和临时性工作安排。
★五、设备明细表及技术要求
1、设备明细表
内部编号
电梯名称
品牌
载重(kg)
层站
备注
0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2/2
 
02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2/2
 
0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2/2
 
04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2/2
 
05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5/5
 
06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5/5
 
07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4/4
 
08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4/4
 
09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5/5
 
10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5/5
 
1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4/4
 
12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9/9
 
13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蒂森
1350
9/9
 
东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洋
2000
9/9
 
西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洋
2000
5/5
 
西2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洋
2000
5/5
 
东2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洋
2000
4/4
 

2、技术要求
(1)乙方需严格按招标人批准的电梯定期保养计划、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以新设备的安全标准、运行标准对电梯进行维修和保养,定期测试和调整所有安全装置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确保全部电梯始终处于国家规定的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日常维护保养应遵守的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b《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08-2017)》
c《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09)》
d《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e《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f《电梯维保合同》
(3)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维保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一致,不能随意更换,且保证从业5年以上。
(4)乙方应提供维保人员的保险证明材料,并在维保中做好施工安全及防护工作,考虑周边环境,采取相应维保措施。
(5)乙方负责维保现场的安全作业,在电梯维保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电梯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保证材料质量,提供材质单及合格文件。
(7)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按照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动态智能监管平台要求采用数据化管理,无纸化维保进行,有维保计划和维保记录单。
(8)每周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并做记录上传甲方。
(9)电梯维保服务要求:每台电梯每次保养时效为2小时,保养内容按国标执行。乙方应设有专职质保工程师,每月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甲方。
(10)周期性、规范性保养服务,提供维保计划(月)。每一个半月进行一次常规电梯内检工作,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电梯维修检测工作,按国标标准一年出一次电梯内检年度检验报告。
(11)乙方每年度在现场举行二次电梯救援演练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
(12)乙方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电梯各项应急处置预案。
(13)乙方应主动介绍有关电梯方面的知识,制止违章操作和损坏设备的行为。
(14)提供电梯乘客保险。
(15)提供临时要求的贵宾看护服务等。
(16)乙方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从维保费中扣除。
(17)通过每年政府的年度检验、检测,取得电梯年检合格证,由维保不到位造成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二次检验费用等一切损失。
(18)乙方应配备电梯备品备件库,并保证备件种类和数量充足,满足维修保养工作的需求。
(19)热线支持:全年365天24小时响应。现场支持:1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要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中曳引驱动乘客和载货电梯安装、修理级别B级或以上资质。(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维保人员5年以上从业经验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进行解密,未按照规定时间解密的,后果自行承担。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4)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档案馆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7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guanbiaoxiangmu@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万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7295310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祥楠、黄子耘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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