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药监局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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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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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我局决定以询价的方式采购承办2021年福建省药监局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服务项目,若有意参加,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采购项目: 2021年福建省药监局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9.1万元。
三、服务内容:
(一)“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负责筹备举办2021年福建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宣布宣传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现场,搭建舞台、摆放科普宣传展板、邀请3-5名专家咨询、分发科普宣传折页,发布医疗器械消费提示、解读法律法规,营造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浓厚氛围,普及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常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用械的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公共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编印医疗器械安全科普折页
为更好地宣传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将制作1套科普折页(2张折页为一套),印制1套折页10000张。在举办各主题活动现场分发折页给群众,引导公众合理科学使用医疗器械,提高群众安全合理用械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户外宣传:福州公交车车载广告、电子大屏宣传
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期间,借助福州全市3200辆公交车后窗LED屏、2100辆的士LED屏等平台持续播放国家药监局制作的医疗器械相关内容,每天5:00—24:00,覆盖上下班高峰时间段,每天播出52次,共计50天。
(四)“安全用械进社区”活动
省局举办“安全用械进社区”活动。邀请专家向公众讲解常见家用医疗器械(如血压计、血糖仪、口罩等)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向公众发放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并就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问题解答咨询。
(五)编制医疗器械安全原创科普作品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医疗器械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原创作品的权威性、可读性,将特别邀请医疗器械领域权威专家,撰写通俗易懂的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原创科普作品,并在省局网站及“八闽药闻”微信微博发布,进一步帮助群众了解医疗器械,提升群众安全用械意识,防范医疗器械使用风险。
(六)开展监管开放日,媒体走访器包材所
邀请公众、媒体朋友走进福建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检验所实验室参观,通过开放检验实验室,演示关键试验项目,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疑难问题等方式,了解医疗器械抽检与药品包装检测工作,更好地普及医疗器械安全科普知识。
(七)开设“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专栏
为更好地宣传普及医疗器械基本常识,在省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开通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和科普知识宣传专栏,同时,在“八闽药闻”微信公众号推送医疗器械安全系列科普知识,引导公众科学地认识、安全地选择和正确地使用医疗器械产品。
(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益培训和线上测试
协助组织参加国家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益培训。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主要就《条例》修订情况、注册管理制度设计、上市后监管制度设计等方面开展培训。省局组织企业相关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同时,省局在官网开设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线上测试模块,组织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相关人员参加线上答题。
(九)网售医疗器械宣传教育活动
协助组织参加国家局南方所举办网售医疗器械宣传教育活动。线上开设网购医疗器械宣传教育专栏,拟通过视频动画、科普文章等形式,指导消费者学习如何查看卖家资质、购买合格产品,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医疗器械等知识。省局将在线下协同大型连锁药店相关社区,开展社区安全用械健康教育活动,现场进行专家咨询、科普展示、互动小游戏等活动。
四、项目实施
1.负责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期间场地选择、会场布置等工作;
2.制作宣传周期间科普材料、宣传展板等;
3.在福州全市3200辆公交车后窗LED屏、2100辆的士LED屏等平台持续播放国家药监局制作的医疗器械相关内容,每天5:00—24:00,覆盖上下班高峰时间段,每天播出52次,共计50天。
4.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的系列报道;
5.协助组织邀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校、专家等有关各方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和组织开展专家咨询、科普讲座、义诊等工作;
五、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具备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资质的“三合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报价单。
(三)提供活动方案
1.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公交车、的士宣传实施方案。
3.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4.人员配备情况,提供2名新闻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5.提供举办过2次以上与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宣传周启动会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提供服务过2次以上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的用户评价材料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评议方式
结合报价情况、公司情况、人员配备、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7:00。
报价文件提交(邮寄)地址: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处610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收件人:叶文弘
联系电话:0591-87382521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9:00。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三)届时欢迎报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联系人:叶文弘
联系电话:0591-87382521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一、采购项目: 2021年福建省药监局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9.1万元。
三、服务内容:
(一)“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负责筹备举办2021年福建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宣布宣传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现场,搭建舞台、摆放科普宣传展板、邀请3-5名专家咨询、分发科普宣传折页,发布医疗器械消费提示、解读法律法规,营造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浓厚氛围,普及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常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用械的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公共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编印医疗器械安全科普折页
为更好地宣传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将制作1套科普折页(2张折页为一套),印制1套折页10000张。在举办各主题活动现场分发折页给群众,引导公众合理科学使用医疗器械,提高群众安全合理用械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户外宣传:福州公交车车载广告、电子大屏宣传
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期间,借助福州全市3200辆公交车后窗LED屏、2100辆的士LED屏等平台持续播放国家药监局制作的医疗器械相关内容,每天5:00—24:00,覆盖上下班高峰时间段,每天播出52次,共计50天。
(四)“安全用械进社区”活动
省局举办“安全用械进社区”活动。邀请专家向公众讲解常见家用医疗器械(如血压计、血糖仪、口罩等)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向公众发放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并就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问题解答咨询。
(五)编制医疗器械安全原创科普作品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医疗器械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原创作品的权威性、可读性,将特别邀请医疗器械领域权威专家,撰写通俗易懂的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原创科普作品,并在省局网站及“八闽药闻”微信微博发布,进一步帮助群众了解医疗器械,提升群众安全用械意识,防范医疗器械使用风险。
(六)开展监管开放日,媒体走访器包材所
邀请公众、媒体朋友走进福建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检验所实验室参观,通过开放检验实验室,演示关键试验项目,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疑难问题等方式,了解医疗器械抽检与药品包装检测工作,更好地普及医疗器械安全科普知识。
(七)开设“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专栏
为更好地宣传普及医疗器械基本常识,在省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开通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和科普知识宣传专栏,同时,在“八闽药闻”微信公众号推送医疗器械安全系列科普知识,引导公众科学地认识、安全地选择和正确地使用医疗器械产品。
(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益培训和线上测试
协助组织参加国家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益培训。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主要就《条例》修订情况、注册管理制度设计、上市后监管制度设计等方面开展培训。省局组织企业相关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同时,省局在官网开设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线上测试模块,组织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相关人员参加线上答题。
(九)网售医疗器械宣传教育活动
协助组织参加国家局南方所举办网售医疗器械宣传教育活动。线上开设网购医疗器械宣传教育专栏,拟通过视频动画、科普文章等形式,指导消费者学习如何查看卖家资质、购买合格产品,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医疗器械等知识。省局将在线下协同大型连锁药店相关社区,开展社区安全用械健康教育活动,现场进行专家咨询、科普展示、互动小游戏等活动。
四、项目实施
1.负责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期间场地选择、会场布置等工作;
2.制作宣传周期间科普材料、宣传展板等;
3.在福州全市3200辆公交车后窗LED屏、2100辆的士LED屏等平台持续播放国家药监局制作的医疗器械相关内容,每天5:00—24:00,覆盖上下班高峰时间段,每天播出52次,共计50天。
4.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的系列报道;
5.协助组织邀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校、专家等有关各方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和组织开展专家咨询、科普讲座、义诊等工作;
五、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具备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资质的“三合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报价单。
(三)提供活动方案
1.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公交车、的士宣传实施方案。
3.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4.人员配备情况,提供2名新闻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5.提供举办过2次以上与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宣传周启动会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提供服务过2次以上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的用户评价材料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评议方式
结合报价情况、公司情况、人员配备、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7:00。
报价文件提交(邮寄)地址: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处610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收件人:叶文弘
联系电话:0591-87382521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9:00。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三)届时欢迎报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联系人:叶文弘
联系电话:0591-87382521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