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公安局无人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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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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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泾源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泾源县公安局无人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因公安厅配备我局两架无人机,但未配备相应的侦查取证配套设备,现需要配备可视照明云台、可视喊话云平台、地面站、热成像云台相机、备用电池等配套设备,需进行招标采购。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9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夏京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北路星湖春天1幢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月24日 至 2022年04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泾源县公安局
地址:固原市泾源县
联系方式:于志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泾源县
联系电话:0954-501121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泾源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泾源县公安局无人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因公安厅配备我局两架无人机,但未配备相应的侦查取证配套设备,现需要配备可视照明云台、可视喊话云平台、地面站、热成像云台相机、备用电池等配套设备,需进行招标采购。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9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夏京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北路星湖春天1幢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月24日 至 2022年04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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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泾源县公安局
地址:固原市泾源县
联系方式:于志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泾源县
联系电话:0954-501121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