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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梁商业中心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邀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徐梁商业中心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QHJY-2021-018
2、项目名称:徐梁商业中心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拟对徐梁商业中心施工现场智慧工地一体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相关配套软件、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维护、技术培训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
7、质量: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4、询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六章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釆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
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305室(现场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15点00分
地  点: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七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装订并密封后递交。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七楼会议室
六、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且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0523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提交的质疑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递交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询价保证金金额1800元,以现金方式缴纳,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采购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00元,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湖县建设路33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  电话:1891518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3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052696560
投标确认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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