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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
   2.比选人: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
   4.建设地点:闽南师范大学北江滨校区。
二、比选方式及比选办法
   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比选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三、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需达到政府审批要求的资质
   3.信用承诺: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申请资料提交
   1.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信用承诺(按后面的信用承诺格式进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应携带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书的编制、签署及密封
    (1)比选申请书的格式:须按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比选申请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参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分机构公章无效),否则申请书无效: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参加比选单位在比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比选资料,比选资料逾期不补。
   3.比选申请资料提交:各申请方应在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2023年11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给出比选响应。
   4.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闽南师范大学东门保安处。
五、工作范围与工作时间要求
   1.工作范围
     编制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需通过相关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后,支付编制费用。如相关部门要求提供项目建议书,投标人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其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工作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
六、费用
   1.工程项目费用
    (1)本项目费用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报价应包括参选人完成本比选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上述风险费用不另行计算。
    (3)项目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结算价款或工期的增加而进行调整。若比选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选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4)中选后的服务费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并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七、合同形式及付款方式
   1.合同形式:固定总价风险包干合同。
   2.付款方式: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复以后一周内支付
    (2)费用为包干费用,各种因素(包括工程量、工期增减等)都不进行调整。
八、比选办法
   1.在监督人员监督的情况下,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拆封申请资料。按顺序逐一拆封资料,先宣读投标报价。
    (2)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比选满足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报价不符合比选人规定;
     ②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③不符合比选文件“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规定;
     ④发现在此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2.确定比选中选单位
     最低价中标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大于(或等于)2家,最低价者中标,若最低报价大于(或等于)2家,则抽签确定。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九、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中选结果公示将在“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公告在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http://cco.mnnu.edu.cn/)等网站上发布。
   2.比选开标时间:2020年11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开标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综合楼北1206进行比选。
   4.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联系人:蔡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2591421     2523792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青年公寓及青年研习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基建处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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