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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海东干线公路民和米拉湾互通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海东干线公路民和米拉湾互通项目经理部
(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JCZX-2023-15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海东干线公路民和米拉湾互通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海东干线公路重要节点系统优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基础[2021]7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海东干线公路民和米拉湾互通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海东干线公路民和米拉湾互通工程位于民和县米拉湾村,项目互通区范围内S305民小公路设计范围YK25+300(ZK+300)-K26+202.733,路线主线长902m;匝道1623m,新建连接线640m;路基工程:填方105221m3,挖方154746m3;防护工程11053.5m3,排水工程2362.4m3;桥梁工程4座共169.08m,涵洞及通道:17道;沥青砼路面:49757m2;川杨公路改路2段共1049m;其它工程:村内改路3段共880m,改4段共436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海东干线公路民和米拉湾互通项目
水泥稳定碎石
SW-01

63000
500
1
2
4cm改性沥青混凝土
LQT-01

40000
500
1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48000
透层沥青

45000
粘层沥青

45000
沥青碎石

45000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的营业执照。
(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提供近2年来供应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注册成立的新公司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4.2.2  沥青混凝土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的营业执照。
(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提供近2年来供应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注册成立的新公司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近5年有过诉讼的投标人。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5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同类物资(同种名称)的1个包件。
4.6特殊要求:招标人仅接收标载货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从2023年10月20日08时00分到2023年10月25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如下: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账号:99011131017000706181,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米拉湾互通项目XXX-01标书款,并上传至铁建云采作为报名信息附件。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统一在开标现场领取。
5.6已交纳框架服务费的集团框架入围供应商,参加框架对应年度及区域内的同类物资单项招标免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5.7投标保证金统一汇款到以下帐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011131017000706181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请在备注栏注明:米拉湾互通项目(包件号)投标保证金
款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不允许合并汇款。
保证金允许打款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11月8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1月9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浐灞二路1217号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海东干线公路民和米拉湾互通项目经理部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联系人:晋先生(物资集采中心)15935913915,李先生(项目物资负责人) 18792487448
邮箱:  wzjc17@163.com                      314252437@qq.com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17-JCZX-2023-153

申请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是否需要开票:开发票¨   开收据 ¨  不需要¨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填写完整可编辑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时压缩后上传至报名信息中。(压缩文件名称备注为:XX公司购买XX项目XX物资XX包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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