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大乐镇岭南村委岭南村、罗秀镇礼教村委老村屯、寺村镇中团村委六道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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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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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象州县2023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1979001001 | |||||
招标人 | 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象州县2023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大乐镇岭南村委岭南村、罗秀镇礼教村委老村屯、寺村镇中团村委六道村,包含黑灰水管网收集工程,砖砌围墙及水井,设备基础、透水砖敷设,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水生绿植栽种,浆砌片石挡土墙等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0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锦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锦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伍拾肆万零捌佰玖拾捌元伍角陆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6)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杨波(注册编号:桂245212201730 ;身份证号:4307021981****304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春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1228;身份证号:4522241977****453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印象苗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伍拾肆万贰仟伍佰陆拾玖元肆角柒分(¥5542569.47)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君(注册编号:桂 245121224523;身份证号:4502211977****39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连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7685;身份证号:4522241979****306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象州石龙威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基础配套设施。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伍拾肆万肆仟柒佰玖拾陆元肆角柒分(¥5544796.47)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余雪柳(注册编号:桂245181900006;身份证号:4522241989****404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飞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3487;身份证号:4522241989****00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业绩: 象州县农业局等14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4367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