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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镇安县宏华街园丁楼等共计十三个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镇安县宏华街园丁楼等共计十三个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C2023-ZC-CS13
项目名称:镇安县宏华街园丁楼等共计十三个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4,711.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黑窑沟林场职工住宅、林业局职工住宅楼、盐业公司家属院、黄金局住宅楼 、城关派出所家属楼、文化局住宅楼、饮食公司住宅楼共计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68,705.2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68,705.2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包1:镇安县黑窑沟林场职工住宅、林业局职工住宅楼、盐业公司家属院、黄金局住宅楼 、城关派出所家属楼、文化局住宅楼、饮食公司住宅楼共计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68,705.21 1,468,705.2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合同包2(镇安县法院住宅楼、宏华街园丁楼共计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58,169.7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8,169.7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包2:镇安县法院住宅楼、宏华街园丁楼共计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8,169.73 658,169.7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合同包3(镇安县原永乐镇住宅楼、审计局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广电局家属楼共计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67,836.9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7,836.9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包3:镇安县原永乐镇住宅楼、审计局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广电局家属楼共计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67,836.98 767,836.9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黑窑沟林场职工住宅、林业局职工住宅楼、盐业公司家属院、黄金局住宅楼 、城关派出所家属楼、文化局住宅楼、饮食公司住宅楼共计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镇安县法院住宅楼、宏华街园丁楼共计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镇安县原永乐镇住宅楼、审计局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广电局家属楼共计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黑窑沟林场职工住宅、林业局职工住宅楼、盐业公司家属院、黄金局住宅楼 、城关派出所家属楼、文化局住宅楼、饮食公司住宅楼共计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1或2022年度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6)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7)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具备处理周边复杂关系、化解矛盾的能力。(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2(镇安县法院住宅楼、宏华街园丁楼共计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1或2022年度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6)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7)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具备处理周边复杂关系、化解矛盾的能力。(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3(镇安县原永乐镇住宅楼、审计局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广电局家属楼共计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1或2022年度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6)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7)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具备处理周边复杂关系、化解矛盾的能力。(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址:镇安县永安路5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9145322387
陕西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3日
相关附件:
资金文件-镇财办综2023-13号.pdf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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