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公安局案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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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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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N5118262023000033
二、项目名称:案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五海鑫龙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冉茂清、余作伟(采购人代表)、乐天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共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3124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1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监督单位: 雅安市芦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6522646。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山县公安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8号公馆1981B区1栋2层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华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9日
相关附件:
案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五海鑫龙科技有限公司).pdf
二、项目名称:案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五海鑫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一段35号附1号 | 859,11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五海鑫龙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存储设备 | 防盗系统 | 五海鑫龙 | 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 6.00(套) | 7,600.00 | 45,600.00 |
1-2 | 存储设备 | 智能卷宗柜(主柜) | 智合汇通 | 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 7.00(台) | 35,550.00 | 248,850.00 |
1-3 | 存储设备 | 案卷中心管理软件 | 智合汇通 | 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 1.00(套) | 196,000.00 | 196,000.00 |
1-4 | 存储设备 | 案件管理服务终端 | 五海鑫龙 | 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 1.00(套) | 34,400.00 | 34,400.00 |
1-5 | 存储设备 | 智能卷宗柜(从柜) | 智合汇通 | 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 3.00(台) | 17,360.00 | 52,080.00 |
1-6 | 存储设备 | 采集工作站 | 警圣 | 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 9.00(台) | 30,700.00 | 276,300.00 |
1-7 | 存储设备 | 人脸识别主机 | 远瞻赢 | 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 1.00(台) | 4,900.00 | 4,900.00 |
1-8 | 存储设备 | 标识标牌 | 湘禾 | 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 7.00(套) | 140.00 | 98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冉茂清、余作伟(采购人代表)、乐天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共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3124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1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监督单位: 雅安市芦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6522646。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山县公安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8号公馆1981B区1栋2层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华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9日
相关附件:
案管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五海鑫龙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