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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田源乡人民政府清流县田源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清流县田源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2023]014号
项目名称:清流县田源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增加“若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增加“若有”);(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7.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线下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田源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田源乡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北大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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