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财政局和无锡市审计局钱荣快速路(G312-梅园立交)一期工程项目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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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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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CGZX2023-131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钱荣快速路(G312-梅园立交)一期工程项目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本项目标项一供应商资格审查响应项中,已补增中小企业声明函模块。请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密切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审计局
地 址: 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30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XCGZX2023-131Y公开招标文件.doc
281K
附件:XCGZX2023-131Y公开招标文件.do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CGZX2023-131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钱荣快速路(G312-梅园立交)一期工程项目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综合情况(5分): 1、业绩(5分) 投标人近五年来(时间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当天)具有新建或改扩建的城市快速路或省道工程、国道工程的跟踪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清单编制之一业绩的得5分。 | 投标人综合情况(5分): 1、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18年9月以来(必须为已完成的项目,时间以汇总审核报告、结果文件出具时间为准)具有新建或改扩建的城市快速路或省道工程、国道工程的跟踪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清单编制之一业绩的得5分。 |
2 | 评分标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 (3)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时间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市政道路跟踪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结算审核之一业绩的,得3分,已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市政道路清单限价编制,得1分。该项总分最高为4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 (3)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9月以来(必须为已完成的项目,时间以汇总审核报告、结果文件出具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市政道路跟踪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结算审核之一业绩的,得3分,已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市政道路清单限价编制,得1分。该项总分最高为4分。 |
3 | 评分标准 | 拟派常驻协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3)常驻协审人员近五年(时间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市政道路跟踪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清单编制之一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该项得分最高为4分。 | 拟派常驻协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3)常驻协审人员自2018年9月以来(必须为已完成的项目,时间以汇总审核报告、结果文件出具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市政道路跟踪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清单编制之一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该项得分最高为4分。 |
4 | 评分标准 | 拟派其他协审人员 (5)拟派其他协审人员近五年(时间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结算审 核、清单编制之一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该项最高18分。 | 拟派其他协审人员 (5)拟派其他协审人员自2018年9月以来(必须为已完成的项目,时间以汇总审核报告、结果文件出具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核、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清单编制之一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该项最高18分。 |
5 | 系统设置 | 标项一供应商资格审查响应项11中补增“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 |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本项目标项一供应商资格审查响应项中,已补增中小企业声明函模块。请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密切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审计局
地 址: 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30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XCGZX2023-131Y公开招标文件.doc
28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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