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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治安基础要素管控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枣庄市公安局治安基础要素管控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公安局治安基础要素管控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zaozhuang.gov.cn)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302000229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治安基础要素管控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94.04万元        最高限价:394.04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枣庄市公安局治安基础要素管控中心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394.04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31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zaozhuang.gov.cn)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1、网上投标备案。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在网上投标备案或网上投标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2、(http://www.ggzy.zaozhuang.gov.cn)投标人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线上(线下)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详情咨询:4009980000。3、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以上两个网站注册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1)现场开标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北二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网上提交上传。(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2.电子评标事宜(1)投标人首次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账号(http://ggzy.zaozhuang.gov.cn/)。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2-8252190。(3)招标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5)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6)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企业开标前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帮助手册—投标单位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服务热线4009980000。如投标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8)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修改、澄清、补充等内容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因未及时查看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公安局机关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        联系方式:0632-365831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华山路1号富翔庄园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13371115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电话:1337111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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