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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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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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2023-202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T【漳】采[2023]第020号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6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202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T【漳】采[2023]第020号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期限 | 中标人数量 |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2023-2025年度车辆轮胎采购 | 2年 | 1家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本项目预算价仅为预估金额,实际结算按具体型号中标单价*实际交货量结算) | 0 |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6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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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