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应急车道抓拍系统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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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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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AHYG-ZD-2023044(招标文件编号:AHYG-ZD-2023044)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应急车道抓拍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16.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运刚、周李辉、曹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西段796号(公交总公司对面)东宸酒店16层,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注: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铜陵市泰山大道127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公交总公司对面东宸酒店16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应急车道抓拍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16.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铜陵市应急车道抓拍系统项目 | 铜陵市应急车道抓拍系统项目,具体见项目需求 | / | 20日历天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运刚、周李辉、曹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 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1 | 霍邱县s310(现改名为s245)霍众路快速通道重要路口、路段增设红绿灯、卡口和视频监控项目 | 752.063 万元 | 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 |
2 | 2020年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测速监控设备 | 698.4135 万元 | 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直属支队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 12月 |
3 | 贵州省公路立体化防控体系前端卡口系统建设集成 | 1404.761万元 | 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 |
4 | 南涧县智慧城市管理-交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503.821万元 | 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5月 |
5 | 高速公路全程区间测速货车靠右行占道抓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449.738158万元 |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西段796号(公交总公司对面)东宸酒店16层,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注: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铜陵市泰山大道127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公交总公司对面东宸酒店16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