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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中曲河河口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二期)施工一标项、施工二标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凤县中曲河河口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JC-BJ-2023-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县中曲河河口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66.52 万元,招标人为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中曲河沙坝村段、岩湾村段河道综合治理 1.09km,布设工程长度 996m,其
中中曲河沙坝村段新修护岸 506m(左岸 296m、右岸 210m)、岩湾村段新修护岸工程长度
490m(石头地里组);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工程等级为 5 级。划分为 2 个施工标项,其中
施工一标项为中曲河沙坝村段新修护岸 506m(左岸 296m、右岸 210m)、施工二标项为岩湾村
段新修护岸工程长度 490m(石头地里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工一标项; (002)施工二标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施工一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
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在评标过程中,将对
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
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
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施工企业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
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
依据。
②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
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施工二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
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在评标过程中,将对
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
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
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施工企业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
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
依据。
②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
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6 日至 2023 年 07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节假日休息)。获取方式:2023 年 07 月 6
日至 2023 年 07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节
假日休息),由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近一年(2022 年 7 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缴纳证明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装
订成册)在宝鸡市金台大道轩苑 15 号写字楼 B 座 8 楼西南户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
每套 35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注:在公告发布期间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
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
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
标协会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凤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北路三洞桥 15 号 5 楼 512、516、519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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