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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苏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为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江苏省下达的“十四五”和年度空气质量考核目标,我市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由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启动“苏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组建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为苏州市大气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全面支持,对苏州市大气环境污染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全面支撑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
工作涉及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来源分析、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综合解决方案研究、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研究、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和驻点跟踪保障服务等内容。
重点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补充监测、污染物来源解析、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评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技术、编制、审核服务,大气污染控制策略、调研、减排核算、评估研究,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驻点跟踪研究等。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签订了《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该院已在苏州市开展了为期3年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相关服务工作,期间已编制完成了《苏州市大气污染形势分析报告》《苏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苏州市大气PM2.5来源解析研究报告》《苏州市大气VOCs来源解析研究报告》《苏州市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综合整治方案》《涉VOCs重点行业源头替代技术指南》《苏州市重点行业排查和综合整治以及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和《苏州市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等方案、研究报告,全面支撑发布《苏州市乡镇(街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家驻点服务技术指南(试行)》,上述内容是本项目不可或缺的工作基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作为唯一技术支撑单位,研究制定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试行)》,并且依托国家环境规划与政策模拟重点实验室,建有“数据、模型、系统、成果”一体化的模拟平台,为本项目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研究,精细化污染解析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该院还作为唯一技术支撑单位,研究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核算技术指南,具有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技术、编制、审核”全流程技术支撑能力,为本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主要承担国家政策解读、环境规划、污染控制等任务,引领环境规划技术发展,为国家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全面支持,对全国生态环境污染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本项目工作方向的确立及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保障。
本项目相比于以往同类项目,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包括对大气污染物减排总量评估提出了更高难度的技术需求,要求统筹固定污染源、移动源、面源等全面污染源核算方法以满足苏州市全面模型污染源减排潜力和制定减排方案的需求;对政策研究、核算方法、结果分析、减排潜力等重点工作更细致的技术要求;对污染物来源解析、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现场核查等更繁多的工作内容;因此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具备全国顶尖的技术能力、专业水平、权威的政策把握和最丰富的治理经验,具备全国顶尖的数据分析、技术储备等能力,目前国内能同时具备上述环境规划、污染控制、总量核算等方面工作能力和技术能力的只有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如由其他供应商承担实施本项目,必然需要前期额外投入无法估量的数据收集分析整合、时间、人工投入、技术支持等项目实施成本,无法保证项目推进、研究的一致性、延续性、精准性和权威性,最终无法保障本项目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因此,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只有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本次苏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实施完成(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刘承志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退休)
高工
环境监测
柳明光
苏州市环境科学学会
高工
污染防治
李世昌
苏州环境卫生管理处
经济师
经济
王秀玲
苏州科技大学
正高
分析化学
邹强
环保联合会
正高
环境监测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园路8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施思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电话:0512-68616620
3.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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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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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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