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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CX-202304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00.06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州振 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6层(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后勤保障中心一幢,建筑面 积7736.4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6978.81平方米,建筑高度22.05米;建筑设计以 初步设计文件为准,其中,结构设计含减隔震工程,不考虑人防工程;具体建 设内容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约4500.0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 号)的规定执行。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 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 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提供近三 年(2019年-
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 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 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度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 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 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结果公示网页 显示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 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 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3.3拟任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 款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
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审 查合格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规模和设计负责人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 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显示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 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和项目经理信息,否则不予 认可。
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 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 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 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4.4项目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 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专业人员和施工 现场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以 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如未提供 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 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均须提供)。
5.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 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均须提供)。
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0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 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 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确 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 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 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各环节 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 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 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任一方式缴 纳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鹿支行
账号:0500035433437012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招标人,保证人应是投标 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 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 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 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
(3)保险保函。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 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 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 位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元谋 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字样。若未按时缴纳投 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时,除携带投标人认为必 须的资料外,还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 开标会议则无须提供),③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西路147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13887282291
电子邮件:1378820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13759481591
电子邮件: 2379171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谋县发改
局关于对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元发改字〔2022
〕174号)批准建设,该项目采取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方式实施,建设资金由投资建
设运营一体化实施主体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楚雄州振
彝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
2.3项目总投资:约4500.06万元。
2.4建设内容:新建6层(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后勤保障中心一幢,建筑
面积7736.4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6978.81平方米,建筑高度22.05米;建筑设计以初步
设计文件为准,其中,结构设计含减隔震工程,不考虑人防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5招标范围:
(1)设计:详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内施工、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40天。
2.7质量要求:
1
(1)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确 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 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 规定执行。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 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19年-
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 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2022年度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 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 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 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 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2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结果公示网页 显示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 书、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3.3.3拟任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 款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 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复 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规模和设计负责人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 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显示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 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 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业绩证明 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和项目经理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
3.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 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 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 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3.4.4项目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 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专业人员和施工现 场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以上人员均 须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 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 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 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 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 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4
”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 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0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 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 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均须提供)。
3.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 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投标 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 设计、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 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休息)到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 发区振兴路458号)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报名时 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 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
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
5.3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任一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鹿支行
账号:0500035433437012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招标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
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
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
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
额。
(3)保险保函。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
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
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
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元谋县人民医
院后勤保障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字样。若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
效投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00分。
6
6.2开标地点: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
注: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时,除携带投标人认为必
须的资料外,还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则无
须提供),③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州振彝项目投资有限 代理机构 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西路147号 地 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
址:
联系人:黄老师 联 系 马工
人:
电 话:13887282291 电 13759481591
话:
7
附: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人员数量 最低要求岗位资格要求岗位要求备注
项目负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技术负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施工员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安全员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质量员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标准员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材料员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机械员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劳务员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资料员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8
设计负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建筑专业负 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结构专业负 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给排水专业 负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设备(暖通 空调)专业 负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电气(供配 电)专业负 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造价负责人1是:☑ 否:□专职:☑ 可兼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内
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4、以上人员所要求提供的证件均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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