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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系统业务专线项目招标公告(GPCGD23C500FG044F)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系统业务专线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044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系统业务专线项目
预算金额:140万元(其中包组一:78万元;包组二:62万元),服务期:12个月;
采购需求:
1.建设全光纤清远市税务局主用及备用线路传输网络,实现清远市税务局基础网络。本项目涉及租用传输线路57条,其中包组一:主线路32条;包组二:备用线路25条。接入单位详细地址由中标人施工前与采购人管理部门沟通确认。如接入单位有变化,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沟通确认后,按实际情况实施,接入总数不变。
为保障履约质量,本项目两个包组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即投标人可以对两个包组投标并报价,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组,不能同时中标两个包组。本项目按包组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评审。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参与包组的投标,将不能通过包组二的符合性审查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2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本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邮编:510030          
邮箱:sczx3@ gd.gov.cn
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十八号区半环北路
邮编:511518
G23C-044F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系统业务专线项目.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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