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巨富国潮文化馆工程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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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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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2JA0356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静安区文物史料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陈列馆) | ||||||||
招标人地址: | 武定路203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建巨富国潮文化馆工程桩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富民路以西、巨鹿路以北、延安高架以南、光华里小区以东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新建一座文化馆,包括观演空间、展览展示空间、沿街及下沉庭院文化配套空间、多功能空间 和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3260平方米,其中:地上1555平方米,地下1705平方米.本次招标桩基采用承压桩共计95根,桩长25M、桩径为φ700。 | ||||||||
工程总投资: | 52669.12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7461.41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536780.00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6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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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8年3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 承包承接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大于170万的类似房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总包合同内的桩基工程(须证明桩基工程金额)或独立的桩基工程业绩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近3年财务要求详见第六章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2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05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 10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19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24日 10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地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 ||||||||
备注: | 1、当实际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不足7家或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足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7家,可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投标人入围参加投标); 3、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4、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在资格预审开启后扫码支付。 5、疫情期间,本项目暂不实施项目负责人答辩。 6、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当日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