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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大件分拣中心装修加固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玄武区大件分拣中心装修加固工程
(招标编号:HCZB202404002)
公示开始时间:2024-05-22 一、评标情况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24
玄武区大件分拣中心装修加固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南京斌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1.2052 万元,质 量: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京斌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凡; 苏23221210128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京斌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 系的当事人 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 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 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 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 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 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 予接收:(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 人 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 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 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 的正常进行。 招标代理:华采招标集团有 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其他
玄武区大件分拣中心装修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48号骐谷产业园区D座3楼 系 人: 杨工
联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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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342129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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